《儒林外史》中写到很多对夫妻,比如范进与胡氏娘子、严监生与原配王氏、严监生与填房赵氏、严贡生夫妇、鲁翰林老夫妻、蘧景玉与鲁小姐小两口、鲍廷玺与王太太等等,不一而足,既有好姻缘,也有恶婚配。其中,我认为堪称神仙眷侣的有两对:杜少卿夫妇与庄尚志夫妇。书中对这两对夫妻之间的日常生活场景着墨并不多,但是正是从这闲闲的、淡淡的、散散的笔墨之中让我们得以窥见这两对夫妻闲散恬淡、琴瑟和谐的日常生活场景。
先说杜少卿夫妇。
杜少卿是书中光芒四射的正面形象,众人褒贬不一,毁誉参半,“是个呆子”(杜慎卿语)“呆”(娄太爷语),也是个“豪杰”(韦四太爷、沈大年语),“是海内英豪,千秋快士”“是自古及今难得的一个奇人”(迟衡山语),“天下豪士”“挥金如土”(季苇萧语)“是他杜家第一个败类”(高翰林语),等等,不一一罗列,窃以为,评的都对。杜少卿仗义疏财,是个豪杰不假;但是他“贤否不明”(娄太爷语),硬是把偌大一份家业败得精光却也是真。试问,嫁给这样一个丈夫,而能够夫妻和美,不生龃龉的又能有几人?杜家娘子做到了。纵观全书,无一处写到夫妻二人因为些些钱财之事吵闹不休,有的却是夫唱妇随,夫妻相得。
第三十一回。
王胡子道:“我家这位少爷也出奇!一个娄老爹,不过是太老爷的门客罢了,他既害了病,不过送他几两银子,打发他回去。为甚么养在家里当做祖宗看待,还要一早一晚自己伏侍?”那小厮道:“王叔,你还说这话哩!娄太爷吃的粥和菜,我们煨了。他儿子孙子看过还不算,少爷还要自己看过了才送与娄太爷吃。人参铫子自放在奶奶房里,奶奶自己煨人参,药是不消说。一早一晚,少爷不得亲自送人参,就是奶奶亲自送人参与他吃……”
杜少卿侍奉老管家娄太爷如父母,现任管家王胡子言三语四,不以为然,杜家娘子与丈夫共同分担,何曾有过一句怨言?
可能有的读者会说,杜娘子贤惠是贤惠,但是对杜少卿“用银子像淌水”(鲍廷玺语)从不加劝阻,任其败家,算不得贤内助。其实不然。娄太爷是杜少卿非常敬重的人物,第三十二回“娄焕文临去遗言”中有一大段文字写到娄太爷在临别之前的一番规劝,杜少卿听进去了吗?“话说杜少卿自从送了娄太爷回家之后,自此就没有人劝他,越发放着胆子用银子。”不但没有收敛,还变本加厉了不是?可见,劝也无益。既然劝也无益,不如不劝,免得夫妻之间“啾啾唧唧”。杜娘子的不劝不失为明智之举。杜少卿因为到安庆拜会李大人,因盘程花光了,险些挨饿回不来,后来还是在韦四太爷的资助下得以还家。“杜少卿付了船钱,搬行李上岸,坐轿子来家。娘子接着,他就告诉娘子前日路上没有盘程的这一番笑话,娘子听了也笑。”
换了别人,恐怕是要数落一番的!杜家娘子,真真的有气度!由此也可以看出,不单杜少卿视钱财如粪土,杜娘子也是轻财重义之人。这对一个女子来说,尤其难得。当然,如果杜娘子也能像严监生的原配王氏那样攒一些私房钱,以备“有急事好拿出来用”,那就最好不过了。
杜少卿听从娄太爷的谏言,在家业几近败光之后准备“要到南京去住,和娘子商议,娘子依了”。夫妻二人有商有量。杜少卿一“寻定了房子”就履行临别承诺,“写家书,打发人到天长接家眷去了”,恩爱夫妻何忍相别?
小别胜新婚。书中虽未明写夫妻二人在别后再聚的恩爱情形,但是细读文本,不难发现端倪。
第三十三回。
又过了几日,娘子因初到南京,要到外面去看看景致。杜少卿道:“这个使得。”当下叫了几乘轿子,约姚奶奶做陪客,两三个家人婆娘都坐了轿子跟着。
瞧,答应得多么爽快!安排得多么妥帖!
娘子和姚奶奶一班人上了亭子,观看景致……坐了一会,杜少卿也坐轿子来了。轿里带了一只赤金杯子,摆在桌上,斟起酒来,拿在手内,趁着这春光融融,和气习习,凭在栏杆上,留连痛饮。这日杜少卿大醉了,竟携着娘子的手,出了园门,一手拿着金杯,大笑着,在清凉山冈子上走了一里多路。背后三四个妇女嘻嘻笑笑跟着,两边看的人目眩神摇,不敢仰视。杜少卿夫妇两个上了轿子去了。姚奶奶和这几个妇女采了许多桃花插在轿子上,也跟上去了。
这一段文字最能看出杜少卿真名士自风流不畏人言的豪杰气概,也最能看出夫妻二人卿卿我我的甜蜜情形。娘子游山,杜少卿随后赶来。“竟携着娘子的手”,这是在封建礼教社会公开秀恩爱,不知辣了多少假道学的眼睛,一时传遍全城,成为新闻热点。不知道,在杜少卿“携着娘子的手”的时候,娘子的脸上可曾绯红?有无嗔怪?心头是否有小鹿乱撞?心下是否又有些小得意?总之“夫妇两个上了轿子去了”,竟是旁若无人,坦坦荡荡!本来嘛,人家两个是夫妻,“闺房之乐有甚于‘携手’”!有啥好难为情的!
最可恶的是那个闲得慌到处找乐子的季苇萧,真真损友!谁的夫君若交了这样的朋友,做太太的都要十二分的警惕,本来不风流的也会被他带风流。
第三十四回。
季苇萧多吃了几杯,醉了,说道:“少卿兄,你真是绝世风流。据我说,镇日同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嫂子看花饮酒,也觉得扫兴。据你的才名,又住在这样的好地方,何不娶一个标致如君,又有才情的,才子佳人,及时行乐?”
这个混账东西,本已娶亲,还要在“扬州入赘”,且恬不知耻地贴副对联:“清风明月常如此,才子佳人信有之”。你这样做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怂恿杜少卿这样做呢?设若当时杜娘子就站在屏风之后偷听,不知心下是否忐忑?季苇萧的言下之意,自己既老又无才情,是不配同夫君看花饮酒的了。且慢,别慌,接着往下听:
杜少卿道:“苇兄,岂不闻晏子云:‘今虽老而丑,我固及见其姣且好也’?况且娶妾的事,小弟觉得最伤天理。天下不过是这些人,一个人占了几个妇女,天下必有几个无妻之客。小弟为朝廷立法:人生须四十无子,方许娶一妾;此妾如不生子,便遣别嫁。是这等样,天下无妻子的或者也少几个。也是培补元气之一端。”
杜少卿引用晏子的话,老怎么了?丑怎么了?只要我喜欢,我就觉得美!用我们今人的话来说,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还有比这更感人更让人觉得心里踏实的爱情誓言吗!杜少卿是反对男人娶妾的,虽然反对得不那么彻底,但是自己明明是生了几个儿子,而且小儿子“尤其不同”,还怕什么呢!杜娘子大可放心了!
第三十四回还有一段夫妻关于朝廷征辟的对话:
“邓老爷自己上门来请”杜少卿“到京里去做官”,杜少卿慌忙“叫一只船” “从河房栏杆上上去”回到家里。
忙取一件旧衣服、一顶旧帽子,穿戴起来,拿手帕包了头,睡在床上……娘子笑道:“朝廷叫你去做官,你为甚么妆病不去?”杜少卿道:“你好呆!放着南京这样好顽的所在,留着我在家,春天秋天,同你出去看花吃酒,好不快活!为甚么要送我到京里去?假使连你也带往京里,京里又冷,你身子又弱,一阵风吹得冻死了,也不好。还是不去的妥当。”
看着丈夫手忙脚乱地“妆病”,放着唾手可得的官不做,自己的官太太就也做不成,杜娘子只是笑问,既不着急,也不上火。杜少卿的回答更妙,无意中印证了高翰林“天长县站不住,搬在南京城里,日日携着乃眷上酒馆吃酒”的话真实不假,后文伊昭在虞博士面前也说过类似的话“他时常同乃眷上酒馆吃酒”,多方佐证,夫妻二人“看花吃酒”是常有之事。其乐若此,夫复何求?
接下来的情节就更加有趣:
小厮进来说:“邓老爷来了,坐在河房里,定要会少爷。”杜少卿叫两个小厮搀扶着,做个十分有病的模样,路也走不全,出来拜谢知县,拜在地下,就不得起来。知县慌忙扶了起来。坐下就道:“朝廷大典,李大人专要借光,不想先生病得狼狈至此。不知几时可以勉强就道?”杜少卿道:“治晚不幸大病,生死难保,这事断不能了。总求老父台代我恳辞。”袖子里取出一张呈子来递与知县。知县看这般光景,不好久坐,说道:“弟且别了先生,恐怕劳神。这事,弟也只得备文书详复上去,看大人意思何如。”杜少卿道:“极蒙台爱,恕治晚不能躬送了。”知县作别上轿而去……
杜少卿不但广有才学,而且还是个演戏的天才。“拜在地下,就不得起来”,他自己不想起来,那是当然起不来的了。等到知县走了,这两口子连同家人小厮又不知是怎样的拍手大乐!
杜少卿夫妇平居生活有如此多的乐趣,即便贫穷,又有什么?夫妻之间相敬如宾,情投意合,不是神仙眷侣是什么!
我们再来看庄尚志夫妇,笔墨更少,仅有几处点染,亦可以让人窥到夫妻和美,春光无限!
朝廷征辟庄尚志,圣旨“着来京引见”。与杜少卿“妆病”不同,庄尚志决定赴京。
庄绍光晚间置酒与娘子作别。娘子道:“你往常不肯出去,今日怎的闻命就行?”庄绍光道:“我们与山林隐逸不同,既然奉旨召我,君臣之礼是傲不得的。你但放心,我就回来,断不为老莱子之妻所笑。”
老莱子为楚国隐士,开荒自耕,楚王闻其贤而招之,老妻提醒他功名富贵的代价,遂隐遁。庄绍光与妻子话别时引用了“老莱子之妻”的典故,由此可见,庄家娘子也是有学问的,否则根本听不懂啊。
“庄征君辞爵还家”:
庄征君遇着顺风,到了燕子矶,自己欢喜道:“我今日复见江山佳丽了!”叫了一只凉篷船,载了行李,一路荡到汉西门。叫人挑着行李,步行到家,拜了祖先,与娘子相见,笑道:“我说多则三个月,少则两个月便回来,今日如何?我不说谎么?”娘子也笑了,当晚备酒洗尘。
瞧人家两口子,多么的恩爱!丈夫离家,会主动“与妻子作别”,告知回来的时间,免得妻子挂怀。丈夫归来,夫妻对笑,妻子会主动接风洗尘。至于丈夫为何辞官不做,妻子连问都懒得问!
庄绍光从京城辞官返回,声名大振,每天来客拜访,应接不暇。庄绍光“当下商议料理,和娘子连夜搬到玄武湖去住”。
一日,同娘子凭栏看水,笑说道:“你看这些湖光山色都是我们的了!我们日日可以游玩,不像杜少卿要把尊壶带了清凉山去看花。”闲着无事,又斟一樽酒,把杜少卿做的《诗说》,叫娘子坐在傍边,念与他听。念到有趣处,吃一大杯,彼此大笑。庄征君在湖中着实自在。
“杜少卿夫妇游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颇惹人非议,庄绍光夫妇却悄没声地躲在天子钦赐的玄武湖日日游玩,还要以杜少卿夫妇携壶游山做笑谈,还要以杜少卿做的《诗说》来下酒。夫妻二人看花吃酒读诗文,彼此还能会心大笑,比杜氏夫妇似乎还要风雅!庄家娘子想来学问匪浅,也能听懂“杜少卿做的《诗说》”,夫妻二人“在湖中着实自在”!
神仙眷侣,莫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