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正月十三)上午,龙门县永汉镇的“广东省古村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鹤湖村鞭炮声响个不停,村民敲锣打鼓,群狮起舞,欢庆“起灯” 。 上午10时许,6名新生儿在其父母轮流拥抱下跟随长老一起进入祠堂作“做灯” 准备。11时正,随着长老“时辰到”的一声令下, 6名家长拉动红红的长布带子将6个客家花灯一齐冉冉升起亮灯。鹤湖村村民小组长民王志昌介绍,去年该村有8个“灯头” ,今年有6个“灯头” ,意头好,六六大顺,祈求6名小宝贝健康成长,顺顺利利。村民王伟良抱着今年做“灯头王”的儿子王杰宇高兴地说,今日村做“起灯”是大喜事,男婴正式加入宗族行列。在河源市工作的本村人王伟斌说,儿子今日“起灯”是大喜日子,专门请假回来庆贺。 据了解,龙门县永汉镇鹤湖围族规定正月十三为起灯,去年生有男丁的家长和长辈在祠堂堂屋(上堂龙厅)起灯,吊客家花灯笼(一丁一灯笼)。还在堂屋或堂屋前的禾坪摆灯酒,全围人共同贺喜。 据清咸丰元年(1851年)《龙门县志·卷三风俗》记载:“……‘上元’即是‘元宵’张灯……生子者,是夕盛为酒馔,延族属燕饮于祠……”可见龙门县起灯风俗有着历史渊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