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便觉得旗袍是神圣的、经典的、雍容华贵仪态万方的,沉静中见俏丽,贤淑中显清高。能如此将端庄和性感集于一身,这恐怕是唯有中国衣经的功力。那时手不释卷地看《上海的早晨》或《子夜》,在一目十行的过滤中留下了旗袍。 旗袍是中国的,适合东方女子外型的丰腴圆润,气质的含而不露。旗袍不宜排骨美人,更不宜骨架粗大的西欧女子。高跟鞋是旗袍的最佳拍挡,二者都是挺胸、收腹、提臀的有效器械。旗袍是说明身份的,庭院深深的大家闺秀,书香门第的小家碧玉,从石板小巷款款走来,变成文人雅士的诗文画卷。旗袍可以是案头忙碌的张爱玲和苏青,又可以是麻将台上消遣的太太小姐。 旗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量体裁衣,多一分嫌肥,少一分显瘦。旗袍是亭亭玉立的静谧之美,是源远流长的含蓄之美。然而,旗袍是开衩的,且一衩开至大腿。这当然是为了方便迈步,纵然是轻移莲步的淑女,也得在贴身旗袍的包裹中划动双脚。这就怪不得了,一缕艳光时隐时现,摇曳生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哪个卫道士对旗袍的高衩当头棒喝。隐秘和暗香,这就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传统审美吧。 旗袍看似简约,其实,它的盘花襻扣和精致滚边是花俏而繁杂的。因为旗袍的传统性和量体裁衣的特别要求,旗袍在制作过程中技术含量很高。大凡缝纫店,成衣匠为了显示自己技术精良,总是挂出一两件旗袍示人,瞧,旗袍都做得,还有什么做不得的? 旗袍原本是居家社交皆宜的,讲坛会所,酒局晚宴,街市商场,楼台水榭,若款款飘动着旗袍女子,城市的形象便更加安勉宁和,更加婉约丰美吧。 在文革期间,旗袍曾被当作“四旧”而扫除了。改革开放以后,旗袍才又重见天日,并不时会作为国粹被名模演绎成霓裳艳影。或是因为旗袍对身材气质要求甚高,或是因为旗袍与现代生活相去甚远,旗袍似乎永远不会在日常生活中大行其道了,而仅用于剪彩的礼仪,仅用于宾馆酒楼的摆设。这就出现了“心有不甘”的世象。据说,广州一群爱穿旗袍的师奶聚集在一起成立了个“旗袍俱乐部”,自称要以此捍卫旗袍背后的传统文化。“社区旗袍会”成立的那天,爱穿旗袍的女人们欢乐聚首,旗袍就是“入场券”。 旗袍真个是“弹眼落睛”的物件,出现在哪里,哪里便成焦点。我想,作为一个优雅精致的或自以为优雅精致的女子,没有哪个是不想一试旗袍的,不够的是自信和勇气。我穿旗袍是个偶然发现,因为在照相馆拍艺术照,当那一袭绛红绣花旗袍似特意为我度身定做时,那一刻知道了什么叫沾沾自喜,这以后就跃跃欲试了。找一个上好的裁缝,精选一段料子,终于做成一件金丝绒缕空花的俏丽旗袍,在镜子前试了又试,在家里走来走去,让爱衣人的旗帜插上了自家衣橱的顶点。一个人穿旗袍好不好看,关键是取决于她的身体的曲线。我的朋友 曾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一个女子,特别钟爱旗袍,可看到那些所谓礼仪小姐,迎宾小姐,陪酒女郎们将旗袍穿得低廉而媚俗了,便不再固守旗袍的“一片冰心”了。我想,我没有这么“疾恶如仇”,我是委婉而包容的。那次,潘玉良的画展来到了我们这座城市。曾知道潘玉良是个生前钟爱旗袍、死后要穿旗袍入殓的女子,便特意着旗袍(就是那件做成之后只在家里悄悄试过一次的旗袍)去看她的画展。果然,她不同时期的三幅自画像都是穿旗袍的。她可是身在法国巴黎的中国女人啊。 潘玉良自画像在上个世纪的二十年代、四十年代、六十年代,她时代的旗袍与二十一世纪的旗袍有着相同的款,相同的料,有着一脉相承的爱慕与恭敬。旗袍是时尚之外的极品与精品,旗袍是永恒。 旗袍与东方女子同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