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四十,我一个人过。那年夏天的记忆,我依然无法忘怀。我先生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一辈子教书匠,从来没出过什么事。而就在那年夏天,先生被一个开快车的年轻人撞了。当时现场留了一摊子的血,那是我先生的血。交警说,车开得太快了,他们根本查不出是哪个人撞了。先生的死,也就不了了之了。 先生走后,我把生存的希望寄托在我儿子身上。儿子很争气,考上了大学,四年后还找到一份好工作。可是,儿子的工作在深圳,我在惠州,所以当我从单位回来,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在家,做饭、看电视和洗衣服。 我曾经想过找个老伴,可是,儿子不同意。儿子说道,妈,你都差不多年过半百了,你还找老伴,要知道,谈恋爱可是年轻人的权利。儿子说我过时了。过时就过时吧,反正世界很大,我总能找到我的乐子吧。 我听说,养狗可以陶冶性情。没错,狗是人类的朋友,在远古时代,狗就陪伴着人类的童年。于是,我掏钱到宠物店买了一条小宠物狗来养。小宠物狗是白色的,毛茸茸的,走起路来,屁股一翘一翘,很是好看。由于它是带耙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阿昆。 阿昆很听话。当我用狗链拴着它带它到公园散步时,我叫它坐下,它就不敢站起来;我叫它站起来走路,它就不敢趴下。朋友们听说我养了一条狗,便争先恐后地过来我家看看。平时我都是把它关在一个笼子里,因为笼子是它的家。朋友一来到我家做客,我就把笼子打开,阿昆就出来。只见阿昆抖了抖它的绒毛,仿佛在抖搂它的精神,然后迈开不紧不慢的步子,在客厅里散步。它喜欢咬毛公仔,我就把儿子小时候玩过的毛公仔扔给它玩。朋友们看了,都说,我很会养狗,把它养得那么肥肥胖胖。我说,哪里,哪里,是它能吃能喝能走能睡,活像一个人一样,没有思想,没有忧愁,没有疑虑,它自然胖啦。 朋友们走后,家里又恢复平静。我一天三次带它出去逛,不过,它也不文明,到草丛里大小便。我说,阿昆啊,你不能随地大小便啊,要知道,这里是文明城市,你不能给我丢脸啊。为了不让别人看见,我随手带着一张纸皮,只要阿昆想大便,我就给它纸皮,拉完以后,我捂着鼻子把狗屎倒到厕所去。人有三急,狗也有三急。养狗虽给我带来快乐,可是,每天我都要给它擦屁股,这真是甘蔗没有两头甜啊! 儿子回来时,起初看到阿昆,便说道:“妈,狗很脏,你看它抖着它的毛的时候,满屋子都是细菌啊!”我说:“谁说它脏,我天天给它洗澡。再说了,你不在家的时候,有它陪着我,我开心得很啊!”儿子无语,回房间去了。由于他对阿昆有某种抵触的情绪,所以,每次他回到家,儿子都是关着房门,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出来。 渐渐地阿昆长大了,长成一只漂亮成熟的公狗。而儿子也结婚了,说他割舍不下深圳的事业,所以他在深圳买房,并且在深圳定居了。此时我也退休在家,也就有无穷无尽的时间陪伴我的狗狗阿昆了。这时候,阿昆到了发情的时候。每逢我拉着阿昆到公园里散步时,它总是对人家养的母狗动情地望上几眼。我使劲地拉着狗链,说道:“阿昆,路边的野花你莫采。”有一次,我上厕所,把狗链拴在一棵树上,等到我上厕所回来,阿昆已经挣脱狗链跑了。我急了,逛遍公园找我的狗。还好,阿昆他没走远,只是在一只母狗跟前打转,看样子,阿昆是喜欢上那只母狗了。 养母狗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只见母狗神情比较拘束,中年男人脸上也很冷淡。我跟那中年男人混熟了,知道他姓李,叫晓顺。李晓顺告诉我,这是他爱人留下来到母狗。他爱人生前很喜欢养狗,可是他爱人去年因为患了癌症过世了。他每次牵着那条母狗散步时,就会想起她。这让他的脸上总是一种惨淡的神色。 我说,李先生啊,你别难过。我先生早在好多年前撞车死了,当前我也难过。后来,因为养狗,给我带来快乐,渐渐地,我也想开了。李晓顺听了我一说,仿佛悟到了什么。于是,他答应,每次带他爱人养的母狗出来公园逛街时,都叫上我。我说好,有个伴,为什么不好呢? 李先生很健谈,他知识很渊博,我很佩服他。尤其他对养狗很有研究,因为他爱人生前就对什么样的狗该吃什么样的狗粮有研究,所以他谈起养狗来条条是道。在我的劝慰下,李先生也从丧偶的阴影中走出来,每次我看到他,他脸上总是浮现出笑容。在儿子不在身边的日子里,真的,我觉得李先生很像我那死去的先生,有时候,我都有依靠他的念头,只怕我儿子不同意。 那天我儿子儿媳从深圳回来了。我跟我儿子说起,因为在公园牵狗散步而认识了一个李先生。他也养狗,对狗很有研究。我打算想跟他在一起,也就是说,我想跟他结婚。谁知,儿子听后,一脸不高兴,说道:“养狗竟然养出个情人来了。妈,你都五十了,还结什么婚呢?” 我说,不为什么,就是因为狗。狗让我快乐,养狗的李先生谈吐大方,而且跟我年纪相仿。他年轻时也在单位做过,现在他退休在家,没有什么要事要做,就是喜欢养狗。我想,因为狗,我是可以跟他结婚的。 我说完,儿子儿媳都面面相觑。他们也许不接受狗牵出来的姻缘,但是,我相信,跟喜欢养狗的李先生在一起,是上帝赐给我这个半百老人的一个最好的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