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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姑娘的幸福
作者:罗慧芳(惠州民协会员)    来源:    日期:2015-01-10 22:39:49

 

院子里传来“啯啯啯啯”地捣切猪菜声,“噼哩叭啦”的劈柴声,叽叽嘎嘎的鸡鸭鹅叫声,耳朵里一片吵杂。我被迫从甜美的睡梦中惊醒。睁开眼睛,发现房间里已溢满朦朦胧胧的亮光,透过贴床的竹席往外看,天已经透亮了。三月的早晨,天空总是干干净净的,微微透出些凉意。

父母老早就起来了,他们在忙碌着各自的事情。我知道今天要忙很多事,本想早些起床帮他们做事,可使劲挣扎了一下,迷迷糊糊头又挨着了枕头,还想回去再见一下周公。这时,母亲尖锐的声音射过门帘传进来,打了我一个激灵:“死禾子,大姑娘家,睡得这么迟啊,还不起来?”我一骨碌爬起来。

走到门外拿洗脸巾,我看到李里轩正在劈柴。他见到我,抬头问一声:“你起来啦?”,我歪着头“嗯”了一声,算是回答。李里轩这家伙,这么早就来帮爸劈柴。他家跟我们家只隔两个房子,他从小没有父亲,我的老爸处处照顾他,待他比我们三姐妹还好,拿老爸的话说,他是我们的骄傲,从小读书都拿第一名,现在师范毕业回我们的村当教师。他好象是我的影子,虽然只比我大两岁,但从小到大,都充当着我的保护神这一光荣角色。他说:“我知道今早你们家一定要烧很多柴,怕叔叔忙,就过来帮帮。叔叔让我等下陪你去‘老同’家”。我觉得有点无聊,我要做什么事都瞒不过他。

我今天要去“交同”。得准备一些礼物,母亲已切完猪菜,她正在忙着生两灶火,一锅煮一木罐红草糯,一锅煮着十个红鸡蛋。看来,我得帮她包粽子。

所谓“交同”,就是我们壮家的一种“结拜”好朋友的方式。两个年纪相仿、志趣相投的朋友,经本人自愿,家人同意,建立起一种“好朋友加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一辈子相互往来,双方互称“老同”,互喊双方父母为“爸、妈”,双方父母互称“老契”,双方的兄弟姐妹亦按年龄大小以兄弟姐妹相称。每逢过年过节,或遇红白大事,“老同”都以自家人的身份出现。

我的“老同”,住在镇里的街上。她是姑妈的邻居,我从去镇上读初中时就认得她了,她的名字叫梅子红。虽然我们从来没有同过班,高中还不是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但我经常去姑妈家,就这样熟识了。说来奇怪,我的性格大大咧咧,单纯迟钝,梅子红乖巧可爱,伶牙俐嘴,我们既不是互补型,也不是相似型,却很合得来,我们的关系随着年岁的增大日渐亲密,成为一对闺中密友。我去梅子红家是常事,可从小娇生惯养的她,竟然也愿意不远三十几里路翻山越岭来我们家玩,而且爱来就来。所以,双方家人见我俩交往情意真切,便给我们交起“老同”来。结果,我们两个人的友谊发展为两个家庭的友谊。

我将大糯米、芝麻、炖竹豆、腌腊肉、炒香菜粉等东西备好,开始用竹叶一个个包粽子,说起来这是我的绝活,这个活连我妈都不如我,她从玉米地区嫁过来,很少包粽子,而我从六岁开始在奶奶的大力培养下,就学习包粽子,到现在已包得像模像样了,从我手上诞生的粽子一个一个都是身板直直的,腰弯弯,胸挺挺的,十分具有曲线美,样子玲珑如同一位睡美人,使人看了,就忍不住想咬上一口。我特意为我的“老同”梅子红包一对漂亮的雌雄芝麻粽,每个粽子里边埋进两枚硬币,意为希望她吃了粽子事业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早日发财,爱情如香粽甜甜蜜蜜,两人粘粘和和,成双成对。

街上人就是街上人,他们见过大世面,见识广阔,头脑精灵。我和梅子红虽同是高中毕业生,但毕业一年多,她现在已是街上一个成衣店的老板了,卖的是品牌服装,个人资产达三四万元。

一年多前高考落榜后,梅子红不再复读,开始赤手空拳创业。她让自己的大哥出面,到镇信用社贷款一万多块钱,当起个体老板,在街中心开了间成衣店,专门经营适合青少年口味的一种名叫“海阔”的品牌休闲服。因为自己原本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中学生,心灵与消费对象是相通的,加上她天生具有独特的审美观点,凭着自己的经营理念,她的服装生意干得风生水起,在短短的时间内,便火爆起来。我常常到她的店里打帮手,看见她整天像一条小鱼般在顾客堆里周旋,显得游刃有余。如果是一些中年妇女带着自家小孩来逛她的店,她便会投其所好,使出十八般花招,让原本只想看看的顾客满载而归。她最有趣的一个“杀手锏”是讲我们壮家的“反语”,我们壮家的一些中年妇女有一种兴趣,那就是喜欢讲“反语”,那是把一词、词组或短语的头一个音节的韵母跟最后一个音节的韵母互相调换过来。比如,把“共产党”这个词改成反话,那就是把“共”字与“党”字的韵母对换,中间“产”字读音不变,就成了“杠产董”,“多少钱”一词的反语是“掂少说”,这种反语,在字面上看不出有趣,但当把它用于口头语,而且你正在与一个人交流,那说起来便很幽默,听起来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反语,一经梅子红娇嫩的小嘴说出来,更是妙趣横生,她一说起来便能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悄悄拉近她与顾客的距离。那些街坊邻居相熟悉的妇女,来到她的店,她便常用“反语”与她们打招呼,把她们逗得乐翻了天,她的衣服也就在这样的一笑一闹中脱手了。每当看她把“反语”说得惟妙惟肖,我在一旁便觉得自己如一只笨嘴的鸭子,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梅子红人缘好,她进的衣服又是纯品牌,保证质量,款式新颖,样式繁多,她有了自己固定的顾客群,春夏秋冬店里的生意都保持旺季,结果,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把贷款全部还清。年底,我去她那里,正好看到她摁着计算器结帐,叽叽喳喳忙到晚上都忙不完,我看帮不上什么忙,就先睡觉了。到了大半夜,她把沉睡中的我从床上曳起,摇晃着我的肩,告诉道:“哎,禾子,今年我可净赚了两万多耶!”

在嫩黄的灯光下,梅子红兴奋的小脸显得楚楚动人,异常美丽。

跟梅子红玩多了,经常听她叨念生意经。我的脑袋瓜终于破出一丝丝的裂缝,我也开始从一个混沌未开的傻妹子,变成一个爱想心事的人了。我也想干一些事情,自己干,像梅子红一样,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但是我烦恼呀。如果把我要出来做事情的想法说出来,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人一定是我的母亲,而且一定会坚决至极。我知道父母的心思,他们一心想把我留在家里。家中没有男孩子,总得留一人在家赡养父母,这是责任,也是义务。在我们家,我似乎就是最好的人选,而且,我的身边,信手拈来就有一个上好人选等着我去嫁,那个人就是李里轩。母亲早已把自己的地位提高到准丈母娘的位置,她说:“哎呀,死禾子,你这是一只小鸡仔掉到米缸里呢,别再胡思乱想,像轩娃条件这么好的人,到哪里去找?别人死一辈子打着灯笼可都难找到。”

母亲没有儿子,连生三个女儿,让她饱受族人的痛恨和歧视,她长期在家族中抬不起头。导致她处处要强,为了给自己争回一口气,她不顾一切阻挠把我们三姐妹都送上学堂,盼望有朝一日我们能出人头地给她争回一份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在村里的小姐妹们都早早跟大人下地干农活的时候,我和姐姐妹妹却有幸能坐到教室里听老师讲课,从大山深处颤颤地走出来,接受文化知识的洗礼。母亲为此付出无比艰辛的代价,这一点我们几姐妹谁都会永生感激。我们慢慢长大,姐姐很有出息,考上师范,回乡当教师,曾在李里轩现在教书的村小学里任教。母亲为此没少在人前夸耀过。然而,书读得太多了,女儿就会变成父母手中脱线的风筝,难于再控制。姐姐在读书时就与她的同班同学我们邻乡的一个瑶族小伙偷偷好上了,毕业回来不久就公开他们的恋情,这在村里掀起一个轩然大波。要知道,她可以跟谁谈,但绝不能跟瑶族青年谈,因为,在村里,壮瑶两族人从来不通婚。主要是瑶族人都居住在最辛苦的地方,壮族人历来是看不起瑶族人的,这两个相邻而居的民族井水不犯河水,各自为营。虽然伟大祖国各民族统一多年,但在我们那块小地方,壮族人在瑶族人面前几乎都是以自己是贵族自居,这种感觉就象在纽约白种人看黑种人一样。然而,我那外表柔弱风一吹都可以流泪的姐姐,为了伟大的爱情,不惜与父母大人闹翻了脸,在我高中没有毕业,小妹还在小学的时候,她轰轰烈烈地嫁到外乡追随我姐夫去了。

我没有姐姐那么聪明的头脑,书一直读得一般般,初中毕业勉强上了县高中。在高中三年尽管我悬梁剌股狠命啃着那堆书,但高考时仍然名落孙山。没本事上大学,我只好回到村里。每天跟父母务农。干农活我倒是很有天赋,或者说简直就是我的特长,虽然从小一直读书,跟农活有些陌生,但毕业回家后,不管父母派我去干什么,我都无师自通,干得又快又好,深受村里人的赞赏。

干农活这样麻利,看来与我的体格有关,自小我的身体很少有哪个零件出差错,棒得很哪。小的时候,我的性格里还带有点野气,村里一般的女孩子不敢干的事,我通通都干过了。找野果、捣鸟蛋、打蛇,钻蛇洞、捣蜂窝、抓野兽,打架斗殴,有哪一种令我的同伴害怕得尖叫的事,我专爱去干哪种。这种野气,又是与父亲的培养有关。父亲是个大老粗,他很少懂得温柔地对待我们,他从不允许姐姐妹妹到野外去,说怕被人欺负或受毒虫猛兽侵咬,怕她们受日洒雨淋,而且对她们严加管教。但是,父亲却跟我很亲,很随和,劈柴,骑马,打猎,犁田,该男孩子干的活,他样样教我。记得父亲教我骑马的时候,我才11岁,家里那匹马是一匹纯白高大的母马,十分野,一般人靠近它,它不是起飞蹄就咬人。父亲把马牵到一片宽阔的草地上,把我抱上马背,马不停地嘶叫和起双飞蹄,父亲严厉地喝住了它,叫我两手紧紧抓住马的鬃毛,俯身贴到马背上,两脚紧紧夹住马背,为安全起见,他叫李里轩也跳上马背来帮我抓住缰绳。父亲用鞭子抽到马屁股上,受惊的大白马顿时撒开四蹄狠命狂奔,我又惊又怕,但慢慢地,就觉得非常剌激,从此,我爱上了骑马,经常牵着马到野外骑着玩,自由驰骋的快乐,曾经深深满足我一颗孩童的心灵。

父亲还教我打猎。每当山坡上的旱禾、玉米成熟的时候,经常有成群的野猪出没,偷吃庄稼。这时壮族寨子的男人们常常全副武装,去庄稼地打野猪。他们带来自制的火药枪、铁沙、弹丸,追寻野猪的踪迹,当发现野猪窝时,就分成三五个一群埋伏下来,布下阵营,然后由几个动作敏捷、身强力壮的胆大的人去捣野猪窝。受惊的野猪疯狂逃窜,便被十面埋伏好的猎人逮个正着,由枪法极准的族人射击,随着野猪的一声嚎叫,大伙就知道收获甚丰了。他们抬着野猪“哼哟哼哟”地一路高歌下山,回到村里,割开猪肚,先挖去猪肝脏煮汤,分猎人每人一碗仰头一咕噜喝下,以示去邪。族人每回去打猎,父亲总叫上我和李里轩,于是,我们混在猎手中间,每次都能喝上“避邪汤”。

我跟父亲历来比跟母亲要亲。我知道,父亲一生因为没有儿子而心生许多遗憾,有时候父亲对着我深深叹息:“要是你是男孩子有多好。”然后又自言自语道:“以后,你就留在爸爸身边好了。”

那时候,不知道父亲话里的意思,但是,当我高中毕业回到家,我便一下子读懂了他话里的含义了。我觉得心头沉闷沉闷的。难道,我真的就这样一辈子重复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然后,如父母所愿,顺理成章嫁给李里轩,生儿育女,从此相夫教子?

我有时候很羡慕姐姐,她外表柔弱,可是姐姐其实是那么勇敢,她想爱谁就爱谁。我表面野气,其实却是思前顾后,怕这怕那的人,我想过独自走出去,可不敢贸然这样做,父母亲老了,姐姐已出嫁,妹妹正在读大学,我不能指望她会回到家里把这个家庭重担接过去。这个重担,要挑起来的人只有我。况且,我和李里轩,在父母眼里俨然已是一条藤上的两个瓜,碰到一起只是迟早的事,我不敢做出令父母伤心大逆不道的事情。

冬天,再去梅子红家的时候,我发现她有了变化。平时漫不经心的她,在着力打扮着自己,晚上,我们呆在房间里,她竟然化淡淡的妆,还心不在焉地跑到镜子前照了好几回。我问她:“是不是看上哪颗‘南瓜’啦?”要知道,她一向清高,对身边那些故扮成熟向她套近乎的男孩子,从来没有看上眼,一律用了句口头禅愤愤道:“南瓜!”似乎那些想靠近她半步的追求者都与她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我本只是想耶揄地剌剌梅子红几句,没想到梅子红的脸烧红了起来,她回骂道:“陆青禾,还是回去问你的李里轩吧!”

梅子红知道我和李里轩的事,知道我所有的心思。对于我和李里轩的关系,她说:“禾子,因为你和李里轩彼此太熟悉了,你现在需要的是距离感。你们是彼此相爱的,可能你现在无法体验到,但我觉得,你以后一定会嫁给他,你俩挺合适的。”听那口气,好象她是个能够预知未来的女巫,或者是个作战经验丰富的过来人似的。

梅子红的家,是建筑结构精美的典型的壮家吊脚楼,梅子红住在二层的西厢房,这是我们壮家的习惯,姑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父母自然会安排她住到西厢房。这样,纵然是每晚来了一群追求者闹“爬楼”,父母也可以装做充耳不闻。小伙子来向姑娘求爱,不用直接从大门进屋里来,免去许多尴尬之事。他们可以从吊脚楼的柱子攀援而上,偷偷去会见心爱的姑娘。

晚上,我和梅子红窝在她的小屋,我打算和她商量一些事情。但没讲几句话,便听到楼下悉悉嗦嗦的响动,我急忙掀起窗帘向下看,原来有人在爬楼。再转身看看梅子红,她手忙脚乱地假装整理书桌上的东西,我立即明白了什么意思。跑过去捉住她的手,大声叫嚷:“好哇,你个梅子红,我看你瞒我瞒得到什么时候,往时叱咤商场,没想到谈恋爱还偷偷摸摸地爬到吊楼里谈,传统的现代派人物哟!”梅子红的脸,这时比烧着的碳都红通,她打掉我的手,无比娇羞,忸怩地说:“什么,人家只是朋友嘛。”她的小手心在微微冒着汗。

我们说话间,“朋友”已窜到窗前,轻轻地扣响窗棂。我跳去开窗。“夜的使者”嘣地跳进来,当我和他四眼相对,都不禁惊讶地指着对方的鼻子,同时喊出彼此的名字。

梅子红谈恋爱了。她的男朋友,是镇上赫赫有名的何冲。

何冲是谁我当然知道,他是我初中三年的同桌。何冲的名字在镇上家喻户晓,那是因为他学习太好,当年以全县第一名考取了现在就读的武汉大学,成了镇上唯一的名牌大学生,还有一年多他就大学毕业了。他是我们镇初中的光荣,是我们这一帮同学乃至师弟师妹学习的榜样,镇上曾把他树为典型宣传,曾一度搞得沸沸扬扬。说实话,我三生有幸当了何冲几年的同桌。当年,我考取的县高中的那分数,里面凝聚了何冲不少的心血,他充当了我每一节的课外辅导员,要不,我可能连进县高中的机会都不会有。

几年不见,这个一心埋头于题海的内向的同桌,现在已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了,他今晚爬进我的朋友的吊楼来,寻找他心爱的姑娘。

我打趣:“怎么,那么没出息,不去找一位大都市美眉?”这位文质彬极的书生,这时一派潇洒,当着我的面一把搂过梅子红的肩,嘻皮笑脸,拿腔拿调:“几年不见,寒假回来,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何冲那酸溜溜的话,惹来梅子红一个娇嗔的白眼。

我真为梅子红高兴,我知道,她这回遇上了真命天子,而不是“南瓜”。

李里轩因工作出色,新学期准备调到镇中学任语文教师。这纸调令对我们家来说,也是一件大喜事。父母自然十分高兴,两家人一合计,决定来个双喜临门,在开学之前先把我们的订婚仪式给办了。

李里轩家在七月十五日下聘礼,算是要红八字。这是定亲过程中的一道重要程序,要想取儿媳妇,一定先要把她的生辰八字从娘家要过来,叫做要红字。这红字一旦没有正式要进门,等于儿媳妇的魂仍留在娘家,以后嫁到婆家不是要生大病就是家业不旺。这红字,我们壮族人把它看得比城里人的定订婚重要得多,出了红字,就意味着姑娘以后是别人家的了。

李里轩的母亲派十几个人一大早就把彩礼抬到我们家。这件关乎我终身幸福的大事,我没有对一个朋友说,连梅子红也不说。我的心里堵得慌,天一亮就起床出了门,跑到很远的山里去打柴。我希望不要让我见到任何人,希望永远呆在那个寂静的山林里永不露面。狠命地割着一丛丛杂草,我觉得自己快崩溃了,累得精疲力竭,心底感到十分茫然。

我不愿那么快就嫁为人妻,我希望自己有一份工作,像梅子红一样,但,这个想法现实吗?

正在我胡思乱想,肚子却不依不饶地“咕—咕噜噜—咕—咕噜噜”地叫起来,早上出门,我根本什么东西都没有吃。伤心和饥饿在搅拌着我的身体,我跌坐在小溪边,不禁悲从中来,把肩膀伏在自己的怀里,眼泪一滴滴落入水里。

下午的时候,李里轩找到了我。他手里抓着一个盒饭,神色慌张,见到我,他一把扳起我的身,看着我的脸,说:“禾子,禾子,你饿坏了吧?”语气显得万般焦急。

长大后,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和李里轩面对面,我们离得很近,一股气流扑面而来,这种气味我熟悉。小时候,我们天天腻在一起,一起缩在一个小小的坑里等待猎物出现,一起光溜溜着身子跳到河水里游泳、摸鱼,抱在一起骑马……耳鬓斯磨的日子已走得很远,但他身体的气味没有改变。由于走了半天的山路,李里轩的脸红红的,汗水卷着他的发际,我看见他的脸表面看起来干干净净,但腮边和嘴唇上的皮肤里满藏着胡子渣渣。

李里轩说:“快吃吧,饭菜都凉了,你没有吃早饭,这样会把胃搞坏的。我听叔叔说你一清早不知去了哪里,就直奔这里来了,以后别一个人乱跑来这里,这儿离村子太远,一个女孩子出来很危险的,我们休息一下就回去吧。” 他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温柔。他继续说下去:“我知道你怎么想,我都知道,我理解你,我会等你,一直到你想通。”说完,用手捋了捋我的凌乱的刘海。一刹那,那种久违的被呵护的感觉又涌遍我的全身。但是,我执拗地把头转开了。

梅子红和何冲就要结婚了。他们甜甜蜜蜜地把恋爱谈了一年多,终于蒂落瓜熟,修成正果。博学多才的何冲一毕业就在广州谋到一份工作,收入颇丰,一切安顿下来后,这个春节,他直奔回家,和梅子红举行婚礼。

我身为“老同”,理所当然当梅子红的伴娘。壮家人丰富多彩的婚宴习俗,多得令我目不暇接,瞠目结舌。

他们的婚礼是在正月初十举行。那天正好是我们镇的歌圩日,也是一年之中全镇人开圩的日子,每一年这个开圩日全镇几乎所有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到圩上,热闹非凡,何冲对我说:“之所以选这天,是为了让全镇的人都见,我的新娘有多漂亮,让他们羡慕死。”

我在婚礼前一天来到梅子红家。除了我这个贴身伴娘,梅子红还另请了18位朋友,也一起去何冲家,算是送新娘。

接亲的队伍也在这一天来到她家。上午,接亲的人马浩浩荡荡地骑着摩托车来到梅子红家,后面还跟来了两辆专装彩礼的微型货车。接亲的人中,除了媒婆和两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其余全是年纪相仿的青年男子。送亲的队伍一到,院子有些混乱,但很快就排好了队,我们这群伴娘,每人手拿一海碗土酒,分两排整整齐齐等在家门口,男青年也排成队,站在对面,大家互相对峙,耐心等待一场灌酒大战开始。媒婆站在娘家人和婆家人中间,正在紧张忙碌地清点彩礼,一件一件慎重递过来给梅子红的家人。这个工她们做得很细致,彩礼的规定数目是一定不能少的,如果少了哪样,或是哪样少了斤两,就意味着新娘的身价下跌,何冲家又不是出不起,如果彩礼数不够,只能说明何冲家不够重视这次典礼。

大的彩礼一样没有少:猪肉、大米、存酒各100斤。还有小的礼品共有三个红包,都齐了。这三个红包说起来还挺有意思,其中,有龙凤贴红包:我们壮家人叫“庆普”,用大红纸贴成一个封包,里面存进去200元钱,封包各面角上由绘画能手分别画上龙凤,龙的一面由何冲的族人写上他的生辰八字,下面出了一个上联:鸳鸯成对。由媒婆拿给梅子红家人,梅子红家人要当场在画凤的一面写上子红的生辰八字,并对出下联:鸾凤和鸣。这一切做妥后,才能拆红包。对联是考亲家的文化知识,如果答得不好,会很丢面子。再者,有梳妆、垫鞋红包。红包里包有200元钱,在梅子红出门前换衣服时,由族里的一位老母亲帮换,这个封包里一部分的钱就给老母亲,一部分垫在子红的鞋里,以示成家后一路走红。第三个是打伞红包。这个红包在子红出门时,他的哥哥打开一把新伞送她,护送她上花车,这是给哥哥的礼数。最后还要有糖、烟、茶、饼各二十斤。这些留到梅子红话别族人时用来招待他们。

终于一一清点完毕。送亲的队伍点燃了长长的喜庆的鞭炮。看来,梅子红是和何冲早已商量好的,每人派有18个朋友,姑娘小伙在一字排开的时候,已经对对方行过注目礼,谁想敬谁,已心知三分。在场的老人们一让位,我们这些拿洒的人一轰而上,找到想敬的人,先给客人每人四大杯,再互相回敬,最后看谁能灌醉对方谁是赢家。

晚上,迎亲的队伍留宿,家里更热闹了。按照习俗,我要陪着梅子红去给族人长辈们道别。在家里的高堂前连摆三大桌子,上满菜,把早上何冲送来的糖饼拿上来,分给长者们品尝,然后,梅子红一个个敬酒道别。我端着一个茶盘,里边放八个酌满酒的小杯,放上一瓶存年好酒,陪梅子红一个个给长辈鞠躬。这是我们壮家出嫁女最庄严的礼节。整个桌子围满了观看的人,我从未见过这个场面,心里紧张得要命,端盘的手有些发抖。

敬酒大礼终天施完了,族人吃完饭就散去。这时才真正是年轻人的天地,女孩子以主人翁的身份,一个个大方地伸出手把男孩子拉到自己的身边,成双成对坐下来吃饭。在这一餐饭中,没有任何顾忌,谁爱怎么样都行,有人你喂我我喂你,有人互相猜拳,有人对唱山歌,一桌子的人,一对一对,互不干扰。

梅子红为了保持第二天的化妆效果,让我陪她早早睡去。任由年轻的朋友闹个通宵达旦。

出门良辰吉日即将来临。迈出这个门,我的好朋友梅子红,她就是何冲的新娘了。两个接亲的姑娘一个劲地催促:“走吧,嫂子。走吧,嫂子。家人都等急了。”其实,是一定要等到规定的钟点数才能迈出门的,这个大家都明白,但男方人这样的催促,才能显出对新娘的尊重。这时,梅子红的婶婶走进房间来,听到两位姑娘在急催,便抹起眼泪,嘴里喃喃:“你呀。从小任性,去到那边,要孝敬公婆,相夫教子。”婶婶的话说得催人泪下,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子红这时也已泣不成声,泪水如雨纷纷落下,我想,这应该是幸福的眼泪,这是对做姑娘最后的纪念。我受不了那样的气氛,从房间里跑出来,找到梅子红的母亲,我说:“妈同,去劝子红吧,这么大喜的日子,她倒哭了。”

“妈同”也在抹着泪,她说:“傻孩子,那是哭嫁呢。”

我恍然大悟,我们壮家人的风俗,看来还有很多我还没有了解。

梅子红终于出嫁了,我扶着她穿过大街去影楼化妆,然后又扶着她款款穿过街上的人群,走向何冲的花车。盘起的头发,贴耳斜插的玖瑰花,雪白的婚纱,把梅子红妆扮成一个美丽非凡的新娘,宛如突然从天而降的天使,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自动为她让出一条路,她走向何冲,走向一种全新的生活。

梅子红与何冲是早就计划好的。结婚后,他们就去广州。

这对才子佳人,他们用了家乡古朴的习俗举行了大婚,让父母亲人享尽天伦之乐,然后,就要远走高飞了。我们这个小镇,注定留不住他们。

在梅子红结婚前,我自己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大的一条是,我和李里轩分手。

分手的原因很简单,我想在街上开一家废品收购站,而他强烈反对。

他说,家里不缺吃不缺穿,你想用什么钱我给你,这还不行吗?你以为你这是干什么?那是收破烂,你这样一个姑娘家整天去掏破烂,你叫我怎么跟人家说,同事们又会怎么看待我?你可是我的未婚妻呀。

李里轩这样说也难怪,因为,他彼时已升任为副校长,听说是全县最年轻的副校长。

但我决心已定。我不想再呆在家里,日日重复父母干了一辈子都永远干不完的那些活了,这样的日子,我不甘心过。收破烂是脏些累些,还受人看不起,但不需要多大资本,不需要多少脑子,这工适合我,凭劳动赚钱,我并不觉得丢脸。

我找到梅子红,我说:“我要盘你的店,开废品收购站。”朋友就是朋友,梅子红二话没说,就把店面的有关契约转给我,还借给我五千元钱。最后,她说:“这个想法不错,我赞成。可你干这个,李里轩一定不会同意,你悠着点吧”这个鬼精灵,她料事如神,但她那句“悠着点”让我摸不着头脑。

我不管那么多了,谁反对也好,赞同也罢,我都要把这个店开下去。

我和李里轩,生平第一次大吵了一架。我拿了两千元钱,来到李里轩的宿舍,对他说:“这是还你的钱,彩礼费的,不够以后补,如果你实在不同意,我们分手吧,我不想拖累你。”

我这一举动,使李里轩十分惊愕。然后他的眼里冒出一缕缕恼怒的光,这么多年,他这样的眼神我第一次看见。他接过我的钱,掂在手里,恨恨地说:“分就分,你从来就不在乎我的感受,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我走出了李里轩的房间。

我把梅子红的店面盘了下来。拿她借给的五千块钱,一部分交了半年的房租,一部分当资本。挂牌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专门收购破铜烂铁、废纸空瓶、鸭毛鹅手、废旧的塑料品、兽皮等。

世上所有的事情,想着容易可做起来不容易。但再不容易我也要撑下去,我已没有退路。母亲唠唠叨叨的咒骂声还在耳边:“你这个践命鬼,放着好好的人不嫁,摆着好好的福不享,硬要去拾荒,去做这种只有乞丐才会做的事,看以后谁还敢娶你,你还能嫁给谁?”父母为我与李里轩分手一事,几乎气绝,村人更是议论纷纷,害得我都不太敢回家。

我买来个折叠小床,把家里的被单衣服卷来,又买了一套餐具,干脆在我的收购站里,独自过起日子来。

我喜欢破铜烂铁废旧的东西堆满我的小屋,盼他们快快把我的小屋装扮得越挤越好,最好很快就让我连睡觉的床都摆不下。那样,我就可以找来一部货车,一件件把它们搬上去,把它们运到市里已联系好的收购站,让这些日夜陪伴着我的伙计们,睡到一个新的更宽敞的房间,然后,我也可以赚到一笔钱,千元几百元不等。这样,我又可以去征集到新的货源了。

是的,这些肮脏的废旧的人们遗弃的东西,我现在把他们看成宝贝,看成我的“朋友”而尽量善待它们。每次把它们从小贩手中收回来,我都要一件一件把它们抱起来搬动,归类收捡,一件也不丢弃。在擦试破铜烂铁的时候,我都投入十二分的热情和细心,如同抚摸我心爱的人,汗水一滴滴砸到它们的躯体上,迷漫成亮汪汪的一片,可以照亮出我的脸和我那长满老茧的手。我看见自己的脸孔在废旧的铜铁加油亮的汗水形成的这面镜子里,显得有些憔悴疲惫,头发有些乱,汗水一晃动,镜子里的两只眼睛一闪闪的。当一天中有千斤重的货物,经过我的双手和双肩之后,我觉得自己的眼都快冒出星花来了,大半年的时间,我浑身上下瘦下来一大圈,掉了十几斤的体重。再苦再累,我无怨无悔,这是我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甘愿为它付出。

李里轩终于来找我。其实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从小到大,每一次吵架,我负气而去,都是他先投降,来向我认错。这次,算是我们冷战时间最长的一次。大半年不见,当我们再面对面,年少的熟悉变得有些陌生,彼此都有了心跳的感觉。

李里轩的情绪完全失去控制,他死死地把我抱进怀里,嘴里语无伦次,泣不成声:“禾子,禾子,你不要离开我,是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我不让你离开我”

“禾子,你怎么这么瘦?你遭受了多大的苦?你打我呀,骂我呀,我对不住你。”

“以后,什么苦都让我来吃,你爱干什么,我都不会拦,只要你……别离开我!”

我大半年来所受到的辛苦和委曲,融化在李里轩满是痛楚的话语里面。

到这时我相信了梅子红的话,我和李里轩,我们两人,是天定的缘份。看来这一辈子,我们谁都逃不开谁。

有了李里轩的大力帮助,我小店的收购生意,日见顺畅。

我的选择没有错,废品收购的市场潜力比我想像的要好,在小镇上我独家经营,薄利多销,没有竞争对手,销路多,这些优势使我的生意,在这个领域里越走道路越宽广。

春节临近,千家万户都清理门户,货源徒然增多了起来,顾客量的增加,货流量加大,原来的店面,日愈拥挤。

我决定在小镇上开一家废品收购连锁店。

上帝总是垂青于肯付出的人。这一年的年底,我嫌回来一万多块钱,这比我的预想高出许多。

我好高兴,赚的钱不是很多,但它终于如我所愿,我的生活里确立了一种前进的目标,我又找到小时候征服一匹马的那种单纯的快乐。

我记得,在家种地的时候,时常见到蜗牛,它总是爬得慢慢地,而且背负一个壳,我总担心它是不是会死在路上,但我很少很少在路上碰见死蜗牛,看来它们都到达目的地了,只要走适合的路子,有一天它总会到达目的地。我傻傻地想,我若不能像何冲和梅子红一样,做只一飞冲天的鹰,我就作那蜗牛吧,做蜗牛其实也是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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