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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共惠州镇委会工作的岁月
作者:叶遂平    来源:    日期:2020-11-24 22:03:33

 

19511957年,我在中共惠州镇委会工作,在生活方面,对照今天的公务员,实在无法相比较。

我是1951413日从南方大学提前毕业由华南分局分配到东江地委转派到中共惠州镇委会工作,在那里整整度过了六个春夏秋冬。想起那时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生活状况,实在无比艰苦,至今难忘。

我最初是任镇委会宣传干事,继任镇团工委委员、书记,最后是任镇党委会秘书。

初到镇委会不几日,我接受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我以记者的身份带领职工干部学校教师邱逸宇和其他几位同志到下埔采访“东江军民运动会”。我们早餐后即步行到下埔运动场。每人自带简单的茶水点心,在运动场上不停地奔走采访,直到傍晚才步行回到各自的住地。在饭堂粗略地吃了两碗粗茶淡饭,接着就在淡黄的灯光下摇笔整理编写审阅当日采访的新闻稿件,以便次日供有关宣传部门和报社选用。这样的生活一连几天,没有任何报酬和补助,但却心安理得。

六十多年前,惠州干部的确十分艰苦朴素和廉洁奉公。在报酬待遇方面,最初两年是供给制,每人每天供给九两米二钱油,饭堂的普通菜式是公家提供的(叫做大灶标准);每人一份,另外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助,领导每人四万元,普通干部每人三万元(即现在四元、三元);每人每年发给一套棉质衣服,棉被棉衣23年发一次。记得棉衣穿旧了,褪色了,由深蓝色褪成紫蓝色,穿起来既难看,也不太保暖,为了改变“形象”,由李宝源、杨眉等几位女同志找到中山西路一家裁缝店的师傅给棉衣“翻新”;将旧棉衣内的棉絮拆下来,弹松,再把面料翻过来,底做面,面做底,然后又把弹松了的棉絮夹在其中,再将棉衣缝合好,使原来的旧棉衣变成了“新棉衣”。我们穿上了这样“翻新”的棉衣亦感到分外温暖和高兴无比。

虽然旧棉衣可以“翻新”,但各种物质生活却实在太艰苦了。冬天衣服不够穿,也不保暖,每天虽有九两米下肚,但油肉不足,营养又差,有时也的确有点难受;特别是有时还要从九两米中节约出二两,用来支援受灾的农民。记得有一年冬天,天气特别寒冷,连我们这班年青人也顶不住,于是团镇委会的凌锡澄、洪光等同志提议,大家集资到市场购买木炭和小炭炉,在会议室围着炭火取暖,讨论工作。而到了暑热天时,也没有排暑降温设备,办公室也只有一部转得很慢的吊扇,对外联系也仅有一部不太灵活的手摇电话机。

在供给制的年代,我们十分羡慕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有几十元工资收入,物质生活也比我们好得多。好在两年后,机关干部的供给制改为薪金制了。薪金也不算高,我算是中等收入了,每月领得53.50元,交给饭堂基本伙食费是每月10.00元,洗衣费2.50元,给在中学读书的弟弟15.00元左右,此外,就是买书籍、学习用具、面巾牙刷等生活用品,抽烟的同志还得多一项消费……。这样一来,一个月的薪酬也就所剩无几了。况且有时还得购买回家建设公债、市政建设捐款、扶贫救灾捐款等等,不但起带头作用,还得多做多光荣。身体欠佳、家庭负担较重的同志就得格外懂得计划开支、勤俭节约过日子了。

那时在惠州当机关干部,很少坐在办公室,出外办事较多,除个别部门少数干部须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外,许多人平时都是下到基层去做具体的工作。虽然外勤很多,即使是到府县两城、四个办事处、惠环乡、龙峰、下角、沙墩头、基层工会、学校、居委会、医院、居民群众的住地等等,大家都是以步代车,即使是庆典活动、迎送客人、会议接待、急事外出等,也是如此,有时能找到一辆自行车也就十分万幸了。镇府镇委会根本就没有轿车、小汽车、摩托车等配备。记得镇府曾经为采购物品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已感到十分高兴了。

在那个年代,机关内部绝对没有宴会摆酒请客送礼之事,惠州酒家、东兴酒家等食市与机关干部是全无关系的。即使春节、国庆等节日也没有隆重的宴请活动,只是召开大小纪念会而已。惠州驻军0952部队于春节期间为了搞好军民军政关系,也是派辆吉普车来镇委会请几位领导去军部大楼看一场《上甘岭》《夏伯阳的故事》和其他一般文艺演出就是了,这算是很高级的礼节了。至于私人结婚、生日、调动、乔迁等等喜事,也是没有摆酒、宴请、送礼的。记得当时镇委会干部黎汝霖同志结婚,也只是在法院前街镇委会小礼堂内开个简朴的茶话会,到会宾客既无饮酒,也无送礼,每人派了几粒小糖,一杯清茶,镇长张家生讲了几句热情祝贺之话,这就算是开了一个无比欢乐的婚庆晚会了。在机关工作,根本也没有什么集体喜庆等宴请之事,即使镇委会各直属单位,如四个办事处、惠环乡、工会团工委妇联、五个业余宣传队、工人文化宫、图书馆等等单位工作成绩突出,做出特殊贡献,须要表彰时,也只是发张奖状或一面奖旗或在大小会议上作口头表扬,根本没有什么物质和金钱的奖励。

在经济困难的年代,机关干部的办公住宿条件都是十分简陋朴素的,领导与下属也没有十分明显的区别。当时镇党委和镇团委办公地点都是在国庆路叶仁雄那座浅黄色的小洋房内,虽然有两座三合土楼,里面只有两间小办公室。两间小会议室也不很大,虽然装上两支光管,但光线并不足,各房间仅装上一只发黄的灯泡。房子前面有个小花园,中间有一口水井,供大家洗衣服和冲冷水凉。有家属的人不多,只有镇委书记和宣传委员王宏胤。老王与在妇联工作的妻子冯婉静同志每天都要早出晚归步行返到几公里外的下角祖屋去住宿。尽管条件这么差,大家却很少迟到早退,更不愿随便请假怠工,即使有些小病或私事也坚持上班工作,觉得请假是很不光彩的事。

那个时代机关干部的生活虽是节俭简朴,但在业余生活方面却是充满乐趣的。星期天,有时参加爱国卫生活动,与居民一起进行除“四害”(老鼠、苍蝇、蟑螂、蚊子)、市政义务劳动、建设国庆路、填秀水湖、整治西湖、植树造林等;有时到博罗汤泉农校、马鞍良种畜牧场、紫薇山等郊区去旅游;或打球、游泳、学文化……许多活动并没有误餐补助,只是自带干粮茶水,自掏腰包,连镇长张家生、镇委副书记钟思英也是如此。干群关系十分融洽亲密,虽是艰苦清廉,而精神上却是无比欢乐。

说到六十多年前机关干部的廉政之事,其中使我最为难忘的应该是1952年在全国开展声势浩大的“三反”“五反”运动了。即在国家机关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在工商界中进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资窃国家情报的运动。运动初期,华南分局宣传部长龙潜到惠州领导驻惠机关“打虎”(打击贪污份子)。当时动员检举、揭发、批斗贪污份子的大会场设在中山东路的中共东江地委与东江专员公署之间的露天大广场,而且是在晚上进行的。龙潜部长像一位战场上的指挥官,讲话中不断地高声发出“战斗号令”——“老虎通通站到台上来!”这时各单位事先选定好的“老虎对象”便被各单位的“打虎队员”推到了主席台前,个个罪人似的耷拉下头,听候受审。继后就是各机关单位连续进行大大小小的会议,对“老虎对象”开展“揭发”和“批斗”。那时把贪污份子划分为三个级别:贪污50万元者为“小老虎”,贪污100万元者为“中老虎”,贪污500万元者为“大老虎”(即现在50元、100元、500元)。到了运动后期,是人人自我检查和赔退阶段。镇委会干部虽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只有小小的经济问题也要交代和“退赃”。我因为用了公家几十张信纸和十多个信封,也按规定赔退了5600元(即现在56分钱)。这次运动揪出了不少如刘青山、张子善那样地“大老虎”,但做法有些“左”了一点,固而也的确伤害了不少好干部;不过最后还是进行了纠正和平反,让受委屈的干部获得了清白。运动做法虽然有些“左”,但公则生明,廉则生威,运动过后,我们党和政府的威仪却大大地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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