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惠州民间曾流行着这样一句歇后语:“死人灯笼——报大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死人灯笼”要报大数?原来这里头有一段古。 在旧社会,由于历代封建王朝以至民国政府的官老爷们,只顾自己升官发财,谋取私利,中饱私囊,过着骄奢淫欲生活,罔顾老百姓疾苦,民不聊生,饥寒交迫。老百姓患上疾病,缺医短药,无钱诊治,以致小病拖成大病,大病重病只能坐以待毙。当年城内工商业不发达,经济萧条,就业率低,失业人多,广大劳苦民众生活贫困,居住环境非常恶劣,污染严重,细菌丛生,经常发生各种瘟疫传染,不少人因此死于非命。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影响,导致过去人们平均寿命偏低,只有30多岁。人活到60岁便算“上寿”,如家族经济较富裕者,届时便要大摆寿宴,庆祝一场。故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说法。为了解决这个遗憾,旧时,按惠州民间风俗习惯,在任何一个家族中,凡有成年人不幸去世时,都要给死者报大岁数,按其实际年龄计算,男性加大三岁,女性加大四岁。即所谓“男加三、女加四”。以表示死者长寿的意思。如其家境比较富裕者,在治丧期间,要在住宅的大门前挂上两个白纸蓝字的大灯笼,一边写着一个“奠”字,另一边写着“×太公(或×太母)×十有×”。路人途经其门口,抬头一望灯笼,便知道死者的性别及其实际岁数。这就是“死人灯笼报大数”的。 解放以后,群众生活大大改善提高,人的生命普遍延长,年逾八九十岁的老寿星到处皆是,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安享晚年。时至今日,不再有人在住宅门前高挂两只蓝灯笼,更无给死者报大岁数的假象。但人们对于那些故意弄虚作假、以少报多、从中谋私利的人,仍然习惯沿用“死人灯笼——报大数”这一民间歇后语予以讥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