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定和谐文明的的当今社会,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是稳定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一方安宁的重要因素。 ——题记 在惠东,有一名在基层检察院默默无闻,埋头苦干7年的女检察官,凭着对党和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锐意进取,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她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为民请命,为民纾难,她把所有的热情贡献给自己钟爱的事业,把青春谱写成一首无悔的歌。她,就是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盛艳。 80后出生的盛艳,非常年轻,是湖南湘潭学院的一名法学硕士研究生,从2007年6月进入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任检察员。是惠东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刑检办案组副组长。2008年,盛艳被评为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先进工作者”;2010年,获得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嘉奖;2012年,被惠东县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被惠东县县委评为惠东县优秀共产党员!同年6月,盛艳同志代表惠东检察院参加全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市优秀公诉人评比,荣获“惠州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013年,荣立三等功,荣获“三打两建”先进个人! 有如此荣誉且业绩突出的人,在惠东可堪称为一个人物。 一 、真理与魔鬼的较量 作为一名工作在基层的检察干警,盛艳同志始终认为要干一行专一行,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坚定,并抵制各种诱惑,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担任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重任,才能在具体工作中规范公正地执行法律。起初,盛艳只是办公室的一名文员,转入公诉科后,盛艳同志面临的是一项业务性很强,需精深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和敏锐的应变能力的执法工作。虽然她是诉讼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但从不以此自居。博大精深的书本知识和在现实实践中又是两码事,她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并积极向领导和有实践经验的老同志请教,旨在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工作中她善于总结经验和不足,时常把自己对检察工作的看法,对法律业务知识的研究撰写成调研文章并分享给大家,带动了全院干警探讨法律业务知识,撰写调研文章,调动大家的学习氛围。她所撰写的《繁荣检察文化创新检察事业》、《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相关问题探讨》等调研文章被《惠州检察》采用刊登。 边工作边学习,边学习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收到双重效果,这无疑又是值得推崇的一种精神。 自2009年转入公诉科以来,盛艳同志先后审查把关、办理各类公诉案件447件共714人。经过数年的勤奋学习和工作磨炼出了她扎实的基本功和坚韧不拔的性格,出庭公诉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理论与实践相并用,成为了该院干警公认的业务尖子、公诉骨干。 2012年“三打”期间,该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案件。该案有20多个受害人,信访风险和社会反响较大,一度引起民众及媒体的关注。鉴于此案时限较短,案情复杂,证据不足,存在许多漏洞,该院党组经研究决定,由盛艳同志承办此案。她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任务,全力以赴。面对厚厚卷宗,盛艳如临大敌。于是以最快的速度调整状态,连续加班加点,快速查阅案卷,找出相关证据节点,对需要补充侦查的证据均详细列出。凭着她实践中练就的独当一面的本领,抓住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严格、细致地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对每一份证据都字斟句酌,找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正确引导侦查取证,经过日以继夜的艰苦查证,最终将此案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诉至法院。 在开庭审理此案时,因庭上被告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和其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导致庭审难度较大,但盛艳同志从容应对,以娴熟的公诉技巧,摆事实,据理辩驳,有力地指控犯罪,最终使被告方无言以对。盛艳高深的法学常识和过硬的法学理论,在民众之中展示了一个检察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法庭内外旁听者的高度称赞。最终法院采信起诉意见,对被告人李某某作有罪判决。 盛艳,这个法学上的尖子,用无所畏惧的精神,完成一段真理与魔鬼的较量。 二、情理之中,法理之上 “作为一名检察官,肯定会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你会害怕吗?”我问年轻的盛艳。 “作为女人,肯定会怕的;可作为检察官,心中有法律作胆,就什么都不怕了。”她柔柔地笑着回答。 “如果遇到情与法纠结的时候,你是怎么处理的?”我又问。“我会把法放在前面。”她说。“作为一名检察官,有没有一些亲戚、朋友、同学、老乡找你说情的?”跟和蔼的盛艳坐在一起,让人有一种想闲聊的冲动。“因为我是外地人,找我说情办事的亲戚朋友虽然不多,但还是有一些,但我从不回避。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遇到熟人不能袖手旁观、置身事外,但绝不会徇私枉法!”问到这个问题时,盛艳有一些严肃。 一个原告通过熟人拿着礼品找到盛艳,希望盛艳能网开一面。盛艳义正严词地告诉他:“能够帮的我一定帮,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错办一个好人,但决不放过一个坏人!”朋友带着原告悻悻地离开了。 想起这些,盛艳会很伤感。她也不想冷酷无情,做一块生硬的石头,可是这些事情柔软不得啊。只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量把伤害减到最低。 在公诉岗位上,盛艳同志始终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她对工作热情积极,对法律是带着崇高的信念,用朴素和执着的追求,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到公诉科工作以来,她克服了小孩出生需要照顾、丈夫在外市工作、夫妻两地分隔等生活困难,全力投入到公诉工作中。她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不因个人琐事而耽误工作。听说盛艳的孩子是她的父亲在照顾着,我们感叹那位无私的父亲。有了亲人的帮助,盛艳如鱼得水,把全部精力放在案情上,务必把每个小节做得精确无误。从审查案卷到提审到开庭,她忠于职守,用代表正义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维护着法律的公平与公正,2013年共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150件221人,办案数量居公诉科之首。尽管案件繁重,案情复杂,证据繁多,但在她手中从没出现一件错案、冤案,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体现了一名基层女检察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和追求。如承办的一件盗窃高档小轿车案件中,3名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推翻了之前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在开庭前一天,被告人的家属为了给被告人开脱罪责,共发动了7名亲友向法院申请出庭作证,针对这一突变,盛艳同志果断向法庭提出了延期审理的建议,并协同公安人员对证人证言进行了调查核实,收集了有关证据,在其后2天的庭审中,她义正辞严,分别对证人进行了详细询问,并结合被告人的当庭供述和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将伪证逐个击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最终,法院不仅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而且依法对3名被告人从重处罚,7名作涉嫌作伪证的人员也受到公安机关的调查。 据了解,惠东县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框架下,利用现有政务网络、设施和数据,建成刑事司法机关与县直20多个执法机关之间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两法衔接”信息系统,盛艳始终围绕这些法宝把每个案件办到“精”和“准”,力求不造成冤案和错案。 三、问世间,谁能救我 “道是无情却有情”,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检察官,盛艳同志在与严重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同时,对失足的未成年人却饱含着关爱。她作为本院女检察官刑检办案组的主要成员,经办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件86人。盛艳同志积极带领办案组其他成员,对未成年犯这样一个尤其脆弱和敏感的特殊群体,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不断探索适合于挽救和帮助未成年人悔过自新的公诉工作措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办理黄某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黄某是一名刚满十六周岁的花季少女,其在案发前一个月才同男友饶某同居,而饶某也只有十八周岁,没有工作,平时就靠抢劫为生,黄某在明知该情况下,仍然使用了饶某所抢得的一部手机及陪同饶某一起销赃,并使用销赃所得的赃款。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承办人考虑到黄某刚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且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建议对黄某做相对不起诉。此建议经检察委员会讨论的一致表决通过,让黄某获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时常讲,得饶人处且饶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想必盛艳有着一颗菩萨的心肠。能宽待的会尽量宽待,要严惩的则一定会严惩。盛艳说。 另外,在办理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中,坚持优先办理原则,并与公安、法院等协作配合,全程落实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尽力加快办案节奏,减少因羁押时间过长对未成年人心理产生的不利影响。如杨某盗窃一案,至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已被羁押了两个多月,考虑到杨某所犯罪行较轻,认罪态度良好,且临近年关,承办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此案,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使得办案流程大大缩短。开庭后,法官快速做出判决,对杨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适用缓刑,使得杨某得以回家与家人团聚过年。 有一个女孩,因为父母的婚变而离家出走,女孩的母亲疯了一样寻找她,最后在一堆毒贩中找到了她,母亲当时就晕死过去。110来了,120也来了,但最终母亲还是没醒过来,医生确定是急性心脏病发作。盛艳接到这个案件时全身发抖,把一心寻死的女孩抱在怀里,陪她流泪,任她抓狂,全天24小时监护。在长达两个月的拯救中,女孩终于醒了过来,可是亲人已不在。她跪在盛艳面前要妈妈,哭得死去活来,说自己错了,只要妈妈能活过来,她愿意死去。盛艳流着泪说:如果你愿意,就喊我妈妈吧,你的妈妈再也回不来了。女孩又一次天崩地裂的恸哭。 我真想对女孩说:女孩,这世间没有谁是救世主,盛艳也不是,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 盛艳同志不仅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又有着女性司法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能够从多个视角审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用女性的细致和耐心感化每一位失足的未成年人。她深入了解涉案失足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和生活环境,从而让其父母配合检察官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在提审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她实施询问时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促进了对失足未成年人的保护维权工作;在庭审中,她认真剖析犯罪原因、犯罪情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吸取的教训,尤其对犯罪行为给被害人身心造成的巨大伤害,给社会、家庭、本人带来的危害,并注重诱之以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以此教育和改造失足未成人。她还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失足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开辟新的通道。如郭某抢劫一案在惠东县法院少年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盛艳同志在庭上有针对性地对郭某进行教育感化,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泪水,考虑到郭某的个人情况和悔罪表现,盛艳同志向法庭提出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郭某被判处缓刑。失足少年郭某从而获得了新生。 此外,盛艳同志还带领女检察官刑检办案组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在校中学生的心理特点,以案说法,教育在校学生要远离毒品和容易沾染不良习气的歌舞厅、网吧等场所,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女检察官刑检办案组的做法得到市关工委的充分肯定。 后记 惠东的检察院就在繁华路段,路边的行人和商铺井然有序。在越来越好的社会秩序下,检察机关是功不可没的。炙热的阳光下,投射过来的微章是多么耀眼,一切的刑与罪,在法律面前是无法遁形。离开时,盛艳把我送至检察院大门,向我挥手,那个美丽的姑娘,穿着一袭粉红的衣裳,我突然觉得,她就是一朵艳丽的玫瑰,盛开在安居乐业的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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