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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梦的衣裳
作者:陈 梦(惠州民协会员)    来源:惠州民协    日期:2013-07-23 10:35:09

黄格格裤:土色的童年记忆

从我记事起,我就记得,一年四季,无论冬夏,我都是穿着一条土黄色的格格裤。破了,妈妈在上面打个补丁;旧了,妈妈把它拆了,里外翻个个儿,重新缝纫,又成了一条翻新裤;短了,裤腰上、裤脚上各接上一大截。

关于这条黄格格裤,还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那时我七八岁,家在积油房,却在离家好几里的王杨小学上学,人长得又瘦小,难免被人欺负。一次放学回家,我和小梅子又被王杨村的几个坏小子截在半道上,跳着脚叫我们新媳妇。正在我俩惶恐无措之时,一个“大侠”出现了。“大侠”叫王小红,王杨村的,比我们高好几个年级,她不认识我,但我认识她。她那时因为经常和男生打架而全校闻名,长得也很有特点,头发蓬乱如草,大眼睛,阔脸,走起路来像男生一样摇摇摆摆,大大咧咧,头高高地昂着,一副“天王老子我怕谁”的表情,好像在向全世界挑衅。听大人说,王小红因为没有父母,经常遭受哥嫂的虐待才成了这副德行。但在我的心目中,她可真是帅极了。王“大侠”大摇大摆走了过来,一把揪住一个坏小子,扔出去几米远,把那个领头的家伙磕得鼻青脸肿,半天爬不起来。还没等上我和小梅子表示一下感激之情,“大侠”又大摇大摆地走了,膝盖上一块长方形的大补丁开线了,在风中飘飘摆摆,一走一忽扇。东北睡炕,穿裤子最费膝盖,我的黄格格裤上也补着两块长方形的大补丁。为了向我心目中的英雄看齐,我毫不犹豫地把右膝盖上的补丁撕开了,只留下最下面一条线,然后也大摇大摆地回家了。迈着大步,我的右膝盖上也有了一面迎风招展的旗,一走一忽扇,可真是神气!可是第二天起床,一穿上裤子我就发现补丁忽扇不起来了,因为已经被妈妈连夜用密密的针脚给重新缝好了。我心有不甘,一出家门,就偷偷地把左膝盖上的补丁给拆了,走路时每当该迈左脚,就下意识地跨步格外高远,走到学校时,左腿酸痛,都快抬不起来了。但我心里还是喜滋滋的。好景不长,第三天上午,就在我出家门没多远,正弓着腰拆补丁时被妈妈抓了“现行”,狠狠地揍了一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补丁飘飘了。

9岁那年,我跟着爸妈回到河南老家,我的那条黄格格裤留给了对门的魏奶奶当“铺衬”,被纳成了布鞋的“千层底”。

15岁那年,东北有亲戚到河南探望我们,提起王小红,说她长大后嫁到了我们积油房,因为丈夫迷上了“推牌九”(一种扑克牌赌博),怎么劝都戒不掉,输急眼了连老婆孩子都敢往赌桌上压,王小红一怒之下拿菜刀砍死了丈夫,被公安局抓走了,后来判了死刑。

我伤心了很久,眼前总是浮现出那段补丁飘飘的岁月。

 

红色套头衫:亮丽的青春符号

少女时代,我特别偏爱红色,许是受了铁凝《没有纽扣的红衬衫》和电影《街上流行红裙子》的影响。

我第一次买的成衣就是一件红色的套头衫。

那天,不知道为什么,爸爸一定要拉着我去县城赶会,我第一次站在了成衣摊前,就被一件红色斜条纹的套头衫“震”住了。爸爸显得有些为难,他向左右两边的成衣摊望了望,小心翼翼地问我要不要多看几家。我像是着了魔似的,呆呆的站立不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件红色衣衫,仿佛那已经不是一件普通的衣服,而是被施了某种魔法,穿上它,立刻就可以羽化成仙。父亲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很悲壮地拍出了13块钱,为我买下了我人生的第一件成衣。那时一件普通的的确良机器绣花衬衫只需5块钱。

捧着心爱的成衣回到家里,我立刻跑进里间对着镜子试穿。那款式,那色彩,都是独一无二的,袖口和下缘穿了橡皮筋,没有纽扣,脖子那里有一条细细的银光闪闪的链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前面有点偎脖颈,后面略有些敞,但被我用力拽了几下,感觉上好了很多。

妈妈躺在平车的车厢里笑着看我出出进进——自从出了车祸,妈妈骨盆裂开,无法下地行走,就一直躺在平车上,平车上有扶手,比床方便。我躲在里边房间照镜子时,听见妈妈对爸爸说:“贵是贵了点,但是一件衣服哄得咱妞对着镜子直乐,也算值了。”爸爸压低声音说:“咱妞自打不上学后就没见她笑过,我这次做生意赚了些钱,明天去新乡哪怕给咱大姐跪下磕个头,也要把她请来照顾你,下学期还是让妞去上学吧!”

我的泪水奔泻而下。自从妈妈出事后,我就失学了。姑姑见我不开心,反复开导我:“妞,你要懂事,你妈活着是你们兄妹三个的福气,你光想着去上学,谁来照顾你妈呢?”我明白这个理,但是仍然不开心。虽然我从小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但是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一辈子注定生活在农村。失学后,我感觉我的人生一下子黯淡了,后来很偶然的看到哥哥语文课本上苏轼的词《赤壁怀古》,当读到“人生如梦”时,忽然心有所感,便很郑重地给自己改了名字。

我终于可以去上学了,夜里几次从梦中哭醒,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秋假过后,我又读了初一。我当年是以全乡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初中的,后来辍学,好多老师都为此唏嘘,感叹不已。我当年的班主任、数学老师都曾经登门家访,但是看到躺在车厢里的妈妈,又一个个叹着气离开了。现在,我穿上新衣服,背上过去的书包,重新回到了旧日的学校。教过我的老师像是得到了天大的喜讯似的,一个个到班上来看我。

班上有很多女生围着我,看我的新衣服,摸布料,问价格,然后伸伸舌头。我很矜持地笑着,自己都感觉矫情。后来,英语老师Miss张进来了,她是我们乡中唯一一个正式教师——其他老师都是民办教师,她盯着我的新衣服看了很久,想说什么又没说,后来塞给我一支钢笔、几个新本子就转身离开了。

2011年暑假,我回归故里,由我作东,请当年教过我的初中老师聚了聚。弹指一挥,当年那个凄惶的黄毛小丫头也已经是一名教师了,教龄都近二十年了。我那位年轻漂亮的英语教师早已徐娘半老。席间,说起往事,无限感慨。Miss张突然起身离座,说要看看我的真丝连衣裙是什么牌子的,然后诡秘的一笑。电光火石间,我忽然记起当年她那个欲言又止的怪异表情。我提起此事,谁知道她也记得。Miss张笑着说,你以为我真的是要看你的衣服牌子呀,我其实就是想看看,过了这二三十年,你现在穿衣服还会不会把商标穿在前面?我恍然大悟,敢情,我的那件漂亮的红色套头衫一直都是前后反着穿的呀!我质问Miss张当时为什么不提醒我,Miss张说,当时看你那么开心,真的不忍心扫你的兴,后来几次想说,但是看你把前后领口扯得都差不多一样大了,也就没说的必要了。你知道吗?Miss张突然抱住我,声音哽咽,你退学了,我哭了一个多星期。那时,我真的很想帮帮你,但却什么忙也帮不上。

我泪眼朦胧地看着那一张张满是皱纹的脸和一颗颗花白的头颅,眼前又晃动着那件红色的套头衫。

 

 

一声叹息

1998年初,我辞职到了茂名。

为了爱情。

我和初恋男友住在单位集体宿舍,房子只有一间,卫生间是公共的。那时我们唯一的奋斗目标就是有自己的房子。我和男友都来自农村,家里还时不时指望我们寄钱回去,拼爹自然无可能,唯有拼自己。

我在一间私立学校教书。学校周一升国旗时要求全体教师统一穿制服,其他时间随意。我那时恨不得天天穿制服。我害怕买衣服。自参加工作后,我早就不在路边摊上买那种十几块钱一件的衣服了,可是因为成家了,要养孩子,要攒钱买房,也不敢大手笔逛时装店。高不成低不就,自然为难。

有一次,我和英一起逛街。英是湖南妹,长得比电影明星还要漂亮,我们有着相同的家庭背景和相似的人生经历,因此常能心照不宣。那次我俩都有需要,急需添置一套上些档次的新装。我俩平时都是穿百十块钱的杂牌衣服,那次都咬了牙,决计要对自己“狠”一回。

我们在聚佳商场二楼逐家时装店逛起,神情态度都颇为自得。最后,英288块钱买了一条紫色长裙——她要陪先生出席一个重要的晚宴,我298块钱买了一套米色职业套装——我要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优质课比赛。我俩都颇为满意。

意犹未尽。英说,听说三楼的名牌更高档,咱们不买,只是看看?我点点头。于是我俩就提着新衣上了三楼。

三楼比二楼冷清。也许服务员一眼看出我和英是属于那种只看不买的虚客,态度也不热情。

这样更好。

我和英刚走进第一家,就差点发出惊呼:模特身上穿着的衣服和英在楼下买的几乎一模一样:同款同色!我翻了一下价格标签:1998元!我们又往前走了几家,果然找到了我的那款套装——2368元!我和英对看了一眼。我先开始试穿。当我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英瞪大了眼睛,走近前咬着我的耳朵说:名牌就是名牌,气质上都显得高贵了很多。我对着镜子前后看了看,举手投足所散发出来的气息似乎与之前有所不同。看来,考究的面料、精致的做工才是服装的生命。

服务员一改之前的冷淡,很期待地问:现在就开票吧?

我急忙说:我们刚上来逛,想多看几家。话没说完,我就感觉脸上发烧,好在服务员很快走开了。

出了这家店,我问英要不要也去试一试。英神色有些凄然,叹了口气,说,还是不试的好。

我们走楼梯下去,袋子里的新衣沉甸甸的,原来的快乐心绪荡然无存。

接下来的失败顺理成章。我优质课比赛以0.1分之差无缘一等奖,英晚宴进行了一半就称病提前退场。后来,她告诉我,宴席上有一个女的就穿了那条正版的,她穿着那条“仿名牌”一直如芒刺在背。那个女的还故意问她:我买的时候,服务小姐说是限量版,怎么还会和你撞衫?旁边另一个女的就说,你以为只有商场有卖,夜市上也有,十几块钱一件……

 

梦的衣裳

20068月,我搬家到惠阳淡水。

经济状况与早先相比大大好转。只要不发生社会动荡,只要没有自然灾害,生活只会越来越好。现在,我买衣服的价位一般在300—500元,偶尔也会买件过千的,参加特殊活动或是作为对自己勤勤恳恳生活的特别奖励。

有一次,我和先生去香港购物,无意之间撞进一家国际品牌时装店,我看上了一件小披肩,随手翻了一下价格标签,居然近万元。但是,我早已没有了当年在聚佳三楼的怨恨失落心绪,反而一下释然了。我知道,这世上总有一些东西是我永远也买不起的,物质上的追求嘛,还是适可而止的好。

喜欢逛街可能是女人的天性吧?哪怕不买,干逛都好。我目前最喜欢干逛。每次去逛街,先生都会慷慨地说:千金难买心头好,看上了就买,别舍不得花钱。但是我常常空手而归。何哉?我柜子里早就挂满了长衣短衫,根本没有再添置的必要。除非遇到特别喜欢的。

我相信,人与衣服之间也是讲求缘分的。

河南土话,把“一见钟情”说成“一眼扔中”。我喜欢那种“一眼扔中”的感觉,至今难忘少女时期那件红色套头衫带给我的心灵惊艳。

与同伴逛街时,我的步态格外悠闲,但心里总有一份莫名的期盼,渴望在某一个店铺转角处与我心仪的衣裳不期而遇。

一场人与衣服的美丽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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