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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太保”墓正说
作者:王宏宇(惠州民协会员)    来源:    日期:2020-04-06 15:01:17

  

叶太保,老惠州人几乎无人不知。叶太保就是明代归善县(惠城区)人。叶梦熊(15311597)字男兆,号龙塘,又号华云。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选任福清知县,后历任户部主事、赣州知府、安庆知府、浙江副使、永平道兵备、山东布政使、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陕西、甘肃。万历二十年因平定宁夏副总兵拜叛乱,擢左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后又加太子太保升兵部尚书。不久转调南京工部尚书,万历二十三年(1595)辞官回乡,二十五年六月十二日卒,赐祭葬游龙山(即今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所在地)。惠州人将叶梦熊墓(实为夫妇墓,人们习惯只称男墓主之名)习惯称为“叶太保墓”。

前些年有人说惠州市境内有多座“叶太保墓”。除了惠城区的,还有梁化的、良井的,甚至直接就说都是叶梦熊墓。

笔者带着疑问与惠州市博物馆一同志考察了梁化被人称为叶梦熊的“叶太保墓”。该墓不大,长约12米,阔约5米,前有一对石狮,为嘉庆十年(1805)叶氏“东西四大房同立”,碑中间刻“皇明赠太子太保南京工部尚书,讳标叶太君、妣一品邹夫人之墓”等字。考察后恍然大悟,原来是一些人不明封建社会封典制度,张冠李戴,将其祖父叶标说成了叶梦熊。说成“叶太保墓”是可以的,如将其曾祖父、祖父、父亲墓不问情由说成是叶梦熊的太保墓,那肯定是错了。由于没有机遇,良井的叶太保墓未能前行,可以肯定此墓不是他的曾祖父墓就是其父亲墓。

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显示恩威笼络官员,创造了一套封典制度,经历朝历代的演变,至明清时变得繁杂而完善。

封典:皇帝给予官员本身及其妻室、父母和祖先的荣典。封典给官员本身称为“授”,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和妻妾存者称为“封”,已死的称为“赠”。一品官曾祖父母以下均有封典,三品以上封其祖父母以下,七品以上封其父母以下,九品以上仅给予其本身。封赠先人往往以子孙官位为封赠。

五品以上用皇帝的诰命授予,称为诰封。五品以下用敕命授予,称为敕封。

还有一二品官员妻室称夫人。

叶梦熊最后官位为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其品位为正一品,按一品封三代制度,叶梦熊的曾祖父母、祖父(叶标)母、父母亲均有封典。而且是叶梦熊官任工部尚书时他的先人得以封典。而此时祖父已故去,所以使用“赠”字。封赠制还规定,一二品官员妻室称为夫人。

另就墓的规模说,叶梦熊墓比其先人墓规模大,规格高,为陵墓式。笔者小时候曾经常在墓侧经过,亲见其规模,陵墓前后长约近100米,阔约30米,倚游龙山而筑。前砌有神道,神道口矗立着高大的石牌坊,神道两侧伫立着四对石像生:獬豸、马、羊、翁仲,墓堂前面竖立着螭首龟蚨的御祭葬碑,正中立着明吏部侍郎杨起元(惠州人)撰的墓表。

真正的叶太保叶梦熊墓是御赐祭葬,此墓地是陵园式,从目前全省的古墓葬资料看,此陵墓曾是广东省最大的名官陵墓。可惜此墓于“文化大革命”被破坏,现仅存部分灰沙泥三合土墓室埋于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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