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生在民国前夜,小时候在村里读过两年私塾,也算认得几个字。在老家农村的贫穷生活中长大,20多岁就成了4个孩子的父亲,与祖、父辈们一起在村前的荒坝上垦荒种田。因生活实在穷困,有时还断粮,便还经常到村对面的河坝里挖些野生的薯类度日,在艰难困苦中逐渐把孩子抚养长大。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为了生计,父亲经常到相邻的海丰县挑盐到香港去卖,赚点“水脚”钱养家糊口,有一次他去到香港还住了几个月,以砍树头卖给人家赚点生活费,后来觉得砍树头赚不了多少钱,心里又记挂孩子和年老的母亲(我的祖母并不是父亲的生母,父亲是过继的,但父亲待祖母有如亲出),又到回家里。村里地少,都是祖辈们在荒野中开垦出来的,耕种实在无法维持家计,那时四个孩子也已渐渐长大,父亲便在解放前几年只身到多祝圩镇打工,因为既没文化又没技术,只能帮人家打“猪屠”——就是帮宰猪的人打打下手,直到共和国成立,就没再到回村里去,留在圩镇继续打工养家糊口,多少都能比在家耕田种地收入多点。由于他解放前就在圩镇帮人宰猪,后来政府设立了食品站,他就进了食品站当了名屠宰工。1958年“公社化”时,他又调入了供销社,被派到离农村老家不远离圩镇也近的一个大队供销社营业点,店里2人,父亲由于人既老实又没文化,营业点的账目通常是每个月都对不了,把他愁得也经常病。几年后,又被派到离圩镇最边远的大队供销社营业点,那里也是母亲的娘家,那时营业点就他一个人,这样,每月的账目也就没有问题了。
“文化大革命”前,姐姐初中毕业后考到了省城读书,父亲因长期患病,同年向单位申请提前退休获批。由于年龄不到、工龄又短,退休后只拿原工资32元的四成,也就是每月12.8元。因无钱给姐姐去广州读书,父亲只好硬着头皮跟单位借了5元钱给姐姐做路费去广州。第二个月后,因要还单位的5元钱,剩下7.8元退休金,生活就更过不下去了,几个月下来,生活实在难以为继,父亲便向单位申请提高退休金,没想到单位批准了(当时那制度可以说是够好的),退休金由原来的四成提高到五成,即每月16元,多了3.2元,这在当时可是能够买好多东西的。
那时我还小,小学还没毕业。父亲退休后,没什么本事,只有经常到附近的山上去“打山工”,期望能在山上找到些中药材或野生蜜蜂之类的,也好卖点钱帮补家用。到我高中毕业后,整天待业在家无所事事,也经常跟父亲上山找些中药材巴戟(我们客家人叫鸡肠风),但能找到的机会微乎其微,如遇到其他能卖点钱的中草药,也顺便挖些回来卖钱,有时运气好,也能摘些人家采剩的山子茶(我们叫仙人茶)的老叶,拿回来晒干泡茶饮。有时如果找到了野生蜜蜂,就取回来自己养,蜂糖则拿去卖给供销社换点钱。有时幸运地碰到了巴戟,就锄回来,卖点给供销社,留点自己煲汤喝补补身子。虽然就靠父亲退休金度日,日子虽然过得清贫,倒也乐也融融。
父亲一生他最引以为荣的事,就是1968年他被选为“贫下中农宣传队”队员,进驻多祝中心小学。这是政府给的荣誉,他非常珍惜,所以他也不遗余力地把事情做好。他每天像上班一样,准时到学校去给学生和老师们上“忆苦思甜”课,讲他和村里一些在旧社会经受的苦,讲今天新中国成立后各种的甜。他每天重复做这些事,全都是义务的,从来都没有补贴之类,那时也不兴补贴之类的事,人们的思想觉悟比较高,认为能为国家、政府做任何义务劳动都是光荣的。父亲就是这么一个老实巴交的人。
1979年改革开放后,市场也开放了,父亲凭着解放前和解放初期学的手艺,每天帮人宰猪赚点钱维持生活。他从供销社到帮人宰猪,都是“生意”中人,但他为人老实慈和,秉性刚直不阿,嫉恶如仇,看不惯公平的事。比如他逢圩日(赶集日,逢农历二、五、八)就帮人家宰猪卖猪肉,就算是母亲或哥哥去跟他买猪肉,他也不会多给你一丁点,有时称时稍微多了几钱,他都要割点回去,连母亲也说他太过地道太过实在了,做任何事情都是“一是一,二是二”,他也不会因厌恶某个人而称少点。总之不管是谁,他都是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不多不少。他就是这么“死板”的一个人,秉性使然。
父亲奔波劳碌了一生,但他从没抱怨过生活的艰辛,而是憨直地直面人生。生活中、工作上,不管是谁叫他帮忙做什么事,只要他力所能及,他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人做好。因此邻里关系、亲朋关系、社会关系都很好,认识他的人都交口称赞他是个老实人,大好人。
忠直、老实、厚道、无私、坦诚,负责任,有担当,一个从农村中走到圩镇的人,始终保持着中国农民老实巴交、诚实有信的本色,坦坦荡荡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持家,这就是父亲给我留下的印象,也是我学习效仿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