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惠东县稔山镇的传统婚嫁习俗主要有:
择配 男女双方虽到婚嫁年龄,却不能自由选择,全靠父母包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境内居民的婚姻是延续几千年来的传统习惯,受封建礼教束缚,由父母包办,买卖婚姻。选择对象讲究门当户对,有所谓“金罂对银罂”之说,讲究生辰八字(出生年、月、日、时)年庚。择吉日过门,有的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结婚类型有通过订婚的、有抱童养媳的、有招婿的、等郎妹,重婚纳妾的、姑表结婚的,唯同姓不能结婚。人们有早婚早育习惯,希望“早生贵子早得福”,普遍常见男子16~18岁、女子14~16岁,也有12~14岁的。
卜吉 也称交换年庚。请人按八字相排看有无相克,相克则不吉,婚姻也就不能谈下去。若表面相合,双方将对方的年庚拿回家,或放入米缸(为以后衣着生活是否好过着想),或压于神台(卜家运兴盛如何)。此后三天,各自注意观察双方家庭生活情况。如果三天内各自家庭平安大吉,相安无事,则视为吉,说明双方八字相合,既可谈婚论嫁;如果三天内,对方家庭或者自己家里发生打烂东西之类的事(尤忌打烂碗碟)之类的事,或者产生矛盾,或突然有人犯病等等,即被认为是八字相克,年辰不和,此婚姻被视为不吉。
提亲 八字相合,由男家请媒人携礼往女家说亲。所携礼物一般为活鸡或加上花布妆奁类用物,其中活鸡不可缺,民间称“带路鸡”。如主家收下一只回礼一只,亦有各自路顺之意。若提亲双方有意,便要交换年庚(生辰八字),行卜吉礼仪。
落定 即订婚,男家请媒人携礼到女家说亲订婚,女家收礼后,即告婚姻初成。“订”一旦落下,一般就不会改变,改变,表示悔婚。悔婚即毁约,要赔偿经济责任。最主要的,若随意悔婚,会留下不好的名声,再谈婚论嫁时就身价大跌。因此,落定礼在稔山一带是一件很重要的礼仪环节。落定礼视各家情况而定,大多数女方用的首饰、衣服面料、鸭、鹅、海味以及礼金。如男方给聘金一百元,女方要包回一个1元的红包给男方,剩下99元,即长长久久之意。礼物要双数,即“好事成双”之意。新中国成立后,一般是以礼金落定。
择日 双方谈妥婚嫁之事后,约定迎娶日子,由男家专程携礼往女家相报。结婚时间一般不择五、六、七月(农历),据说选择此数为“五穷、六屈、七孤么”(即五月结婚日子会穷,六、七月结婚会没儿生——绝代之迷信语)。男方请先生择吉日,内含结婚日期,新娘梳妆与开面(即净脸时辰)、出门、新郎安床等时辰,然后通报女方叫“报日”,并送去聘金和利是。
过大礼 结婚前几天,过大礼是最隆重的形式。双方协定的聘金、聘礼、嫁妆等都要在这一天履行。男家的聘金、聘礼越多越好,并且要用红纸包好。聘礼如猪肉、羊、鸡、鸭、鹅、鱼、发糕等要以食格、盒箩等盛装,贴红纸插竹柏,摆放大桔,由男家亲戚好命之人送到女家(好命即:家道富足、公婆子女齐全者),命不好者不能参与此事。女家收到聘礼后,就往男家送嫁妆。嫁妆主要以生活用品为主,有被、帐、席、枕、衣服、围裙、灯盏、脚盆、毛巾、筷子、碗,大件的如衣柜梳妆柜等。1990年代以后,大件嫁妆如衣车、单车、摩托车、冰箱、空调、电脑、微波炉、汽车、房子等。嫁妆越多越气派,新娘越有地位。
新娘出嫁前 新娘出嫁的前一天,女家即通知亲友要“嫁妹子”,叫亲戚过来坐坐。亲友们即来庆贺并送红包、饰品给出嫁女。嫁女使用男家送来的彩礼酒菜宴请亲友,叫“嫁妹子”摆酒。20世纪60年代中期,出嫁女在出嫁前一晚要哭夜,主要感谢父母养育之恩,四邻则来相伴,听其哭夜测其哭夜能力。渔家嫁女时,渔家姑娘唱《叮咛歌》则用吟唱渔歌的方式,语重心长地嘱咐女儿到男家后要做好媳妇。当兄长的,在妹妹出嫁时就用雨伞遮着妹妹的头,并亲自送到男家船上。在过男家的船时还要唱《雨伞歌》,“伞”是散的同音,表示女儿嫁出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铺床 铺床讲究兆意,因此男家在娶亲前晚,请夫健在有子女的“好命婆”来“铺床”,称“赏花楣”。铺床讲究和谐,床尾不能向门,梳妆镜不能向床。在床上放些竹柏、大桔、榄仔、花生、莲子等吉祥物品。有的边辅眠床边念念有词地说(唱):“打好龙床添锦被/满堂君子笑眯眯/席是广东咸水草/被是蚕蛾肚内丝/床是山中多籽树/胜过广东郭子仪。”此俗至今尚存。
接新娘 旧时结婚新娘穿大红袍,头戴凤冠,罗帕遮头面。新郎头戴宽边毡帽,帽上插金花,身穿大襟长衫,交叉斜挂两条大红布条,布条打一朵大红绣球。接新娘的形式主要是用花轿迎接,多配以鼓乐。花轿分两抬、四抬、八抬三种,花轿前有一对大灯笼,绣“凤莺牡丹”“福禄鸳鸯”字样,披大红花绸。接新娘队伍由媒人领路,新郎引花轿,带领由族中亲友组成的迎亲队伍,一路鼓乐到女家,场面十分热闹壮观。新娘家姐妹拒于门外,待新郎方派够“利是”才允许进入。新娘哭唱,拜别父母叔伯兄姐妹。敬茶,每位亲人喝过拜别茶都要封一个红包给新娘。出嫁女由其父或兄将其从闺房牵出一直送她上花轿为止。花轿起动后,轿后一列送嫁姑娘和亲友们抬着嫁妆,一路吹吹打打和放鞭炮,还要沿路撒盐米,以祭路神、桥神、以避邪祟。花轿到男家门口时停住,男家立即鸣放鞭炮,炮声响毕即牵新娘入门。
客家人结婚的礼仪、习俗基本如上述所述,也较为简单。稔山的渔、盐民举行婚礼较为复杂。如遇良辰吉日,村中有多家同时迎娶喜事的时,习俗是最早的一家按照常规程序进行,而稍晚迎娶新娘的人家,新娘子下了花轿,步入夫家,则需腰挂小篓进门。腰挂小篓是因为有“先行搞浑水、后来拾满篓”的说法。如范和的新厝林氏某房,新娘进门时,要头戴斗笠,相传是因为林氏祖先在迎娶时,恰逢天降滂沱大雨,为了不耽误进门吉时,匆忙中拿出斗笠让新娘戴上,及后家运亨通,财丁兴旺,至此一直沿袭至今。旧时浮家泛宅的渔民,在迎娶新娘时,还要划着“龙船迎亲”。迎娶当天,十多位中年妇女分列两行(这些妇女必须是比较“好命”,已生有子女、公婆齐全)。她们头戴凉帽、身穿花衣、手握船桨,用长布条制成的“龙船”围系一则,边划木船边唱渔歌,以舟迎接新娘。
当新娘跨进门坎时,新娘入夫家屋时,夫家父母必须避开,不能与之相撞(怕日后相克、闹意见)。由夫家请来的夫健子女多的“好命婆”将新娘牵入洞房。“好命婆”手扶米筛挡在新娘头上护新娘从“火盆”上跨过,进入夫家门直入室内。接着是拜天地、拜祖宗、拜高堂,扶新娘入新房。
婚宴 婚宴是男家接受贺礼的礼仪,是各种风俗礼仪中最大的习俗礼仪。一般在拜堂后、娘家人来到以后开始。当日,男家设宴请亲朋好友,菜色不限,但都是九大碗上席,以示长长久久,八仙桌款客。开席前必须等亲家母到来之时才能开席。亲家母则带着娘家的媳妇、女儿、大娘大婶一行人挑着粄担来送嫁。旧时,婚宴还分中午和下午。中午来的是妇女、小孩。下午叫“暗吃”,来的大多是男人或比较尊贵的客人。在娘家人回去前,新郎必须拿出大礼包向新娘的弟弟(即舅仔)“赎钥匙”,然后新郎用钥匙开嫁妆箱。旧时箱子里装的多是日常用品。21世纪以后,嫁妆皮箱里放的大多是人民币,有的几千、几万。稔山本地人有钱人也多,所以嫁女时在皮箱里放上几万、十几万元,有的还送小轿车和洋房等。嫁到男家后的当晚,一些贺喜的青年男女都来闹洞房,旧时叫“惹新娘(即刁难新娘)”、听房,故意搞得新婚夫妻三更半夜睡不了觉。
二朝礼 第二天清早,新娘要早起,为在家的所有长辈捧上洗脸水,为所有长辈敬茶,受礼者再包个红包给新娘。有的在墟街居住的新郎主家还要回农村祠堂去拜祖宗。
三朝回门 嫁娶第三天,新娘要回娘家即称“三朝回门”。旧时回娘家时,娘家人以丰盛的饭菜待之,要邻舍或亲戚实际是大家想来看新女婿。临回夫家时,娘家人要做糍粑让女儿带回夫家送给家婆,称为“封家婆说是非之口”;还要送一对一雌一雄的小鸡给女儿带回夫家,称“带路鸡”(客家话“鸡”即乖之意,“乖乖”即健康平安,闽南话乖乖,意一样)。
由于婚嫁费用大,有些家境贫寒者则仪式简单,酒席也简单,有些穷苦人家因贫穷而终生未娶。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1990年以后,稔山居民生活好了,大多婚嫁都要举行隆重的婚礼。21世纪后,有些年轻人喜欢先同居后结婚,甚至有些怀着孩子才结婚,称“奉子成婚”,被视作“好命”。2012年嫁娶仍包括:择日过大礼、婚前铺房、迎亲、摆酒宴、三朝回门等盛大仪式。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订的《婚姻法》,废除包办买卖婚姻,男女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双方同意后可到政府申领结婚证书,实行一夫一妻制。举行婚礼时,改变了过去的旧式穿戴,只穿便装或较时兴便装。原来的花轿、彩旗、灯笼、乐队等也都被取消了,一切从简。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期,用自行车迎亲,有的请自行车载新娘,也有新郎自已用自行车接新娘,车头上扎朵大红绣球,新娘打份从简。嫁妆也十分简单,较排场的有“三转一响”(三转即单车、衣车、手表,一响为收音机)作陪嫁妆,。80年代中期开始至今,汽车代替自行车。先是用面包车接新娘,农村也有用手扶拖拉机接新娘的。后来用普通轿车到高档轿车。车头上装绣球彩带,并贴上大红双喜字,或在车头上缀男女公仔(玩具)。新郎穿西装、打领带,新娘穿婚纱。但一些旧风俗仍延续至今,如请先生排八字、择良辰吉日等。21世纪以后,稔山居民的生活已经好起来了,居民和农村村民也都富裕起来了,婚礼更是讲排场,喜宴多设在宾馆、酒家。
招郎 凡未生有儿子的,只得选择一个女儿来招郎,招郎所生的第一个男孩随女家姓。这样的家庭现在依然存在,家庭只生女孩的或者独生女,选择招郎入女家。1980年以后,政府提倡男到女家落户。
寡妇再嫁 古人对女子训之:女人要“三从四德”,妇人必须“从一而终”,对于老公死后的妇人则不能再婚。有些寡妇因被家人、族人出卖而再婚的,只能半夜从后门送出,而且必须从灰寮出去或在竹树下通亲。不许女方坐花轿,也不许鸣炮,只能在半路交接,更不能举行婚礼。1950年后,离了婚的妇女或成为寡妇的妇女有了再嫁的权利,其婚礼大多选择旅游结婚,或简单邀亲朋好友聚会作为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