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站内搜索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民国时期惠州民间扫墓习俗见闻
作者:杨维俭(惠州民协会员)    来源:    日期:2017-04-27 23:40:33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我国民间的传统节日为数甚多,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及重阳节等节日最具影响力。其中:清明节自古以来是我国民间传统的祭祖扫墓活动的日子,届时无论家境经济状况贫富好坏,合家老少都要集中起来前往墓地拜祭祖先,深切悼念已逝的亲人,寄托人们的哀思,弘扬我国传统孝道美德,这对青少年一代进行思想品质道德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教育意义。因而代代相传,延续至今。

惠州民间清明节的扫墓活动,据传自宋代开始盛行,而到了清代便成了为民间的普遍现象,并一直延伸至今。按惠州城内历年流传下来的习俗,对清明扫墓,均有一些不成文的清规戒律及忌讳,家家户户都自觉遵守执行。现据笔者走访老一辈惠州籍长者了解情况及过去所见所闻,记录整理如下:

 

拜山

扫墓,古人称为“祭墓”,又称“上坟”,惠州人原来称“祀坟”,后来则改称为“拜山”,并一直相沿至今。

“拜山”这个称谓,对于现代惠州年轻人来说,也许是比较陌生,不知所谓何物,其实它是有一定来由的。在旧社会里,凡住在惠州城内的成年人,不管是老年人的寿终正寝抑或是中青年人的非正常死亡,按民间习俗,都得用棺木土葬,入土为安,还得建造一座坟墓。至于那些未成年的少年、儿童、幼婴等不幸死亡时,则不用棺木入葬,仅用草包裹好尸体丢弃在城郊附近的荒山野岭中去挖个小坑,用泥土盖上便算完事,以后亦不用建坟祭祀。

从前,惠州虽属州府所在地,但城区范围面积很小,居住人口亦不多,如今高楼林立,商业繁荣的地段,如江南片的鹅岭路、麦地路、上排、黄塘、龙津等一带,昔日都属于惠州城郊农村中的荒山野岭、鱼塘、菜园、农田或荒凉草地,这些地段中的大小山头,就是旧时的乱葬岗,从山脚下直至山顶,都密密麻麻地建满了大大小小的坟墓。每年清明节前后,城里人全家大小都手提肩挑带着香烛纸宝及各种三牲供品来到山上拜祭其先人坟墓,场景非常火爆。由于扫墓这个词语,与死人沾上边,讲出口或听起来,令人或多或少都感到恐惧心理,不大吉利。惠州人自古以来比较讲究忌讳,对一些不吉利说话,总是避而不谈,用其他名词代替。因此古代人便把扫墓祭祀先人这一活动改称为“拜山”,比较文雅和含蓄,且亦符合客观实际情况,通俗易懂,说起来亦不会感到别扭。这一改称,很快便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迅速流传出去,习惯成自然,从此,“拜山”便成了民间扫墓活动的代名词。时至今日,惠州的人民大众即使到殡仪馆去拜祭先人的骨灰,亦称之为“拜山”了。

 

先拜老祖(坟)、后拜嫩祖(坟)

惠州人每年扫墓习俗,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先拜老祖(坟)。所谓老祖,系指最先来到惠州城落户居住的始祖,由他衍生出来的后代先人谓之嫩祖。尊老敬老是惠州人的传统美德,因而在祭祖活动中,亦得由老到嫩、从上而下、论辈份依次进行。在一个大家族中,首先必须集中全族子孙拜祭始祖祖坟,其他各房人等才能分别拜祭后一辈的祖坟,否则便会视为“五伦”颠倒,违反族规,引起族人不满及舆论指责,发生纠纷。因此,自古以来,大家均自觉按此老规矩行事。

 

扫墓活动有一定期限

按惠州民间传统习俗,扫墓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大多安排在清明节期间进行,但有些名门望族、官宦人家,经济状况比较富裕,或老祖宗遗下物业数量较多,有丰厚征偿收入的,亦有春秋二祭的习俗,除清明节例行扫墓外,还在重阳节再祭祀一次,以示隆重,显耀家声。

关于清明节扫墓时间的安排,按惠州人的习惯,自农历二月初二“伯公诞”(俗称“伯公开口”)开始,截至农历四月初八“佛诞”日止,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凡祭祀老坟的,任何一天均可进行,百无禁忌。但过了“佛诞”节后,扫墓活动便得终止。为什么有此时间限制?原来这里头有一段神话传说。据古代人相传下来的神话称:阴府阎王规定、每年伯公诞至佛诞这段日子是阴间一年一度放鬼假,无论老鬼新鬼、大鬼小鬼一律放长假,届时从阴府通往阴间的大门敞开,允许一切鬼魂自由往返,接受阳间亲属对其进行拜祭及享食供品,领取财物使用,假期结束后,阴府大门关闭,鬼魂们便不能通行无阻返回阳关了。所以人们的扫墓活动,到此也就宣告结束。

 

祭祀新坟不过“社”

凡是坟墓均有新老之分:死者去世后其坟墓未满三年期限的谓之新坟,而超过三年期以上者谓之老坟。按惠州民间习俗,祭祀新坟不过“社”。所谓“社”,是指社神。俗称土地神。一年之中有春秋二社:春社是指每年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约在春分前后几天);秋社是立秋后第五个戊日(约在立秋前后几天)。据查史料记载,我国古代每年在社日那天,是千家万户祭祀社神的节日,届时人们都得宰杀牲畜、焚香点烛拜祭社神,求神庇,保护合家老少平安无恙,如意吉祥,万事胜意。其拜祭仪式非常隆重,拜祭完毕,还将欢聚一堂大饮大食,一醉方休。所谓拜祀新坟不过社,系指春社而言。据惠州民间传说,新坟的鬼魂属新鬼范畴,当然不能与社神平起平坐,同时在一起享受人间香火与各种供奉祭品,否则便有小鬼弄大神之嫌。因此,人们在拜祭新坟时,必须将时间错开,提前进行:头两年规定要在二月二伯公诞起,至春社前这段期间内进行拜祭,而第三年则只准在清明节当天拜祭,而去世期间满三年后则纳入老坟行列,不受此时间制约。据说只有在上述时间内拜祭新坟,逝者的灵魂才能享受到人间亲人对其奉上的供品,食饱饮醉,并领回各种财物回到阴府享用。如错过这规定的期限,便无法享受了。这种说法,纯属民间神话传说,并无任何科学依据,但世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自古以来相沿至今,代代相传,人们仍按此老规矩照办。

 

墓碑上只能刻上男性子孙名字

所有坟墓均设有一块墓碑,有钱人家的墓碑用石块刻制,而贫困人家的墓碑则用一块火砖或木板代替。墓碑上除了刻上(或用笔墨写上)建墓日期、死者姓名外,还刻(写)上死者的子孙名字。但奇怪的是在死者的子孙名字中,只有男性子孙的名字,而死者的亲生女儿、孙女以及媳妇的名字则不在其列。如死者生前没有生育下儿子或者仅生育下女儿的,是为无后。按惠州习俗,死者去世时其亲属应从其家族中兄弟辈协商同意,挑选一个侄子过继给死者作为儿子,并将其名字刻写在墓碑上,以后还可继承死者的遗产。这种处理的规矩,是根据封建社会遗传下来的民间习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只有男性子孙,才能继承香火,传宗接代。至于亲生女儿,虽有血缘关系,但她长大成人后,总得嫁出去成为外姓人家的媳妇,不能继承娘家的香火,因此,在旧社会,女儿的名字一贯来都不得刻写进墓碑或讣告中去的。虽然过去的法规中没有明文规定,但百姓依然自觉遵守这些清规戒律,不敢破例而行。

 

打吊望

解放前,惠州城郊的飞鹅岭(现市中心人民医院所在地)、佛祖坳(现市汽车客运站一带)、挂榜山(现红花湖一带)等地段中的大小山头,都是昔日埋葬坟墓最为密集的场地。每年清明节期间,城里人几乎全家大小都要手提肩挑着各种香宝纸烛及三牲供品前往那里拜祭祖宗先人坟墓。山上山下,人头涌涌,场景非常壮观。每当拜祭完毕,照例鸣放鞭炮后,便有附近农村的小孩或牧童闻声三五成群地奔跑到主家墓旁,向主家索取饼食或利是红包。此种现象,惠州人俗称“打吊望”。

在旧社会,惠州郊区农民,只靠耕种少量农田为生,产量很低,又无其他副业收入,一日两餐只能吃上一些稀饭或番薯、芋头等杂粮为生,其经济状况比城里人困难得多,村童们平时很少吃糖果饼食,更谈不上零用钱了。因此,这些郊区农村小孩子们只能在每年清明节期间跑到附近的大小山岗中,向城里人出来扫墓时讨点糖果饼食或小利是,借以饱餐口福,改善一下生活,并形成习惯。按惠州城里人的传统观念,在清明节扫墓期间有人前来“打吊望”者是吉祥之兆,来的村童人数越多,说明这座坟墓风水好、家山有福,丁财两旺,老少平安,万事胜意。反之,如前来“打吊望”的村童聊聊无几或者根本无人到,则该家当年运气欠佳,凡事都得小心谨慎,提防发生意外事故引来灾祸。因此,各家各户在扫墓前一天都事先购备好一批糖果饼食红包,以备到时派发给那些村童。除了图取吉祥如意的好兆头外,还有另一个作用,通过派发饼食、利是等小恩小惠,取得村童的好感,希望他们日后能就近照顾好自己先人坟墓安全无损。如果主家在扫墓时对前来“打吊望”的村童舍不得花钱派发饼食、利是的,必然会引起他们的反感与不满,其中,个别顽童很可能事后采取报复行为,故意在坟墓上拉屎拉尿,搞些恶作剧,甚至用石头捣毁坟墓设施,以泄私愤,墓主反而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祭祖祀坟聚餐

惠州人一贯重视孝道,每年拜山祭祀祖坟时,族中子孙即使是离乡别井到外地谋生,届时无特殊情况,千里迢迢亦得返回故里参加扫墓活动,祈求祖先保佑,合家安康,丁财两旺,万事如意。如确属工作繁忙,或因其他事故无法回家的,一般也要寄回一些财物购买香宝纸烛及其他供品,以尽孝道和报答先辈养育之恩。

按惠州的传统风俗习惯,每当祀坟之后,家人必须集中一堂聚餐,以促进亲情。尤其是在一些大家族中,在每年一次拜祭老祖宗坟墓仪式完成后,族中各房子孙均需到回城内祖屋祠堂再次参拜高曾始祖灵位,并由族中长老(族长)讲话谈及本家族中历代祖宗的光辉业绩,勉励后辈子孙要奋发图强,光宗耀祖,大振家声。如家族中有祖业征偿收入的,则由理事者(各大房子孙轮流负责管理)当众公布上一年度征偿收入与开支结余等情况。然后便大排筵席欢聚一餐,借此机会,兄弟叔侄之间促膝谈心,互通情况,促进亲情,加强团结互助,意义深长。至于聚餐费用,如有征偿收入者可从中列支,如征偿收入不多或者没有征偿收入的,则事先由族长召开各大房代表会议协商解决,根据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家境富裕者多出资赞助,家境贫困者少出钱多出力,合理解决,但一年一次族人祀坟祭祖聚餐制度必须延续下去,不能中途而废,这就是惠州人的宗亲精神的凝聚力。

 

百岁“封寿”

惠州的扫墓习俗,除上述一些老规矩千家万户都得自觉遵守外,还有一个习俗:凡死者去世后年满100周岁的,便要进行“封寿”仪式。届时将死者骸骨用金埕装好,从坟墓中搬出来,另外选个山头,把所有祖坟达到“封寿”年限的金埕集中堆放在一起,用泥土复盖一半。以后每年清明节扫墓时便可不再前往拜祭。据传说死者去世满100岁后,其灵魂已转世投胎,由鬼变成婴儿了,所以便不用再去拜祭。是否如此,只有天晓得。但亦有不少家庭不信这一说法,仍将拜祭老祖宗扫墓活动坚持下去,不肯中断。

 

 

分享到:
友情链接:中国文艺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民间艺术网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惠州文艺网 广东文艺网
版权所有: 惠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邮箱:hzmx2021@163.com
电话:李老师:13692898458 庄老师:13802872242  地址:惠州市下埔大道20号808室
TCP/IP备案号:粤ICP备2024213192号 |  工商备案号:粤网商备24543532号  |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https://gdca.miit.gov.cn/    技术支持:sunkinglsx
你是第0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