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协会员: 为总结和展示10年来我市文学艺术创作的成果,向第六届文代会献礼,惠州市文联拟将我市文艺家10年来的优秀作品结集出版《惠州十年文艺精品荟萃》,并向文联各协会征稿。根据市文联要求,本会主要征集会员的民间文化作品,兼顾非民间文化作品,现将有关作品的申报及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民间文化作品 入编的民间文化作品含下列12类: (1)故事传说(记录整理或新编或研究); (2)方言俗语(记录整理或研究); (3)对联谜语(创作或研究); (4)民间歌谣(记录整理或新编或研究); (5)民间曲艺(整理或改编或研究或演出); (6)民间音乐(整理或改编或研究或演唱); (7)民间舞蹈(整理或改编或研究或表演); (8)工艺美术(含游艺玩具、染织、刺绣、塑作、剪刻、雕镌、编织、装饰画、农民画、年画、漆器、瓷器、扎糊等类别); (9)民间竞技与武术(研究或表演); (10)民俗描述或研究; (11)民俗摄影(研究或摄影); (12) 民间文化研究。 2.非民间文化作品 入编的非民间文化作品含文学、戏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等作品。 3. 作品发表时间 2003~2013年间惠州市民协会员公开发表、展览、表演的作品。 4. 作品申报数量及标准 (1)每人限报3篇(项); (2)在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文联或省文联所属协会(如省民协)专业性评奖中获奖的作品; 在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文联或省文联所属协会文艺展、演中获奖的作品; 在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文联或各级文联所属协会文艺展、演中具有较高水准和较大影响的地方原创文艺作品。 2013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民协电子邮箱:hzmx2010@126.com, 市民协具体负责人是林丽华,电话:13809663710。 6. 具体要求 (1)所申报的作品须为作者自己创作(3人以上合作创作的须是第一、二作者),不得伪造、剽窃。 (2)除曲谱外,所有作品均须提供电子版。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并附150字的作者简介和2寸免冠照片。 (3)曲谱尽量提供电子版,无电子版者,以4R纸书写,字迹要整洁清楚。 (4)作品末尾须注明发表单位、发表时间(出版社出版的要注明出版年、月,刊物发表的要注明刊期,报纸发表的要注明年、月、日)。 (5)获奖作品要注明奖项名称、颁奖单位、颁奖时间,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6)除文字类作品和曲谱外,表演类(如演唱、舞蹈、曲艺、竞技与武术)、工艺美术、民俗摄影等,以照片形式申报,并附文字,说明作品的发表(表演)时间、内容、特点、影响、获奖情况等。同一作品,一张照片不能完整体现作品的,最多可用4张照片。 (7)没有参加市文联所属其他协会的民协会员,非民间文化作品向市民协报送,再由市民协推荐至市文联。报送要求参见第2、3、4、5条,并在作品首页左上方注明“非民间文化作品”。 (8)加入市文联所属其他协会的民协会员,非民间文化作品向其他协会报送作品时,一并报送市民协,并在作品首页左上方注明“主送xx协会”。
惠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3年10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