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菩萨,即菩萨阿公。民间传言,菩萨原为女人身,修炼成佛年方十八,但除相貌象形男性外,身形体态却是女性特征,特别胸前两峰,总是突出。虽年复一年,还是老样子,这从寺庙供奉的塑像可证。于是惠州民间便以此讽喻世事:因循守旧(即沿用过去做法),或不思改革和进取的,概称之为“阿公菩萨,年年十八”。 在特定的环境里使用这句话,往往可以增加语言的趣味性及感染力,从而提高语言的表达效果。 记得还是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农村大集体生产的时期。过完春节后,水北六村生产队长周阿苟召集社员作春耕生产动员大会。他说:“‘食完年饭讲耕田’,这是‘阿公菩萨,年年十八’的道理啦。”这时下面就有社员插话道:“旧年阿公菩萨胸前有两个‘卜’,队长夫人今年好象没有它了,想是给晒狗食了吧!”会场一片轰然大笑。这队长待大家笑过后接着说:“要想明年又过一个肥年,就要求社员们听指挥,有计出计,有力出力,共同把春耕生产搞好。这样‘阿公菩萨,年年十八’,但它胸前的两个‘卜’就会更大了!”社员们齐声应道:“好!” 这队长的话,把社员们的干劲鼓得足足的。后事实也确如其所说,年终分红,各家社员又比旧年多了许多收入。 注:另有版本称:“观音菩萨,年年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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